街头摆摊送手机 专对老人设骗局


网上低价购买“三无”产品,专去乡镇街头摆摊,以摸奖送手机的方式,引诱老人掏钱换手机。日前,漳平市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杨某敏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十一个月,并处罚金1万元;其他6名成员也因此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十一个月至九个月不等的刑罚。

2020年5月,曾因犯诈骗罪被福建省晋江市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的杨某敏再次重操旧业,开始了乡镇诈骗之旅。杨某敏事先从网上低价购买“三无”产品平板电脑、手机及抽奖卡片等物品,并雇请了储某文、张某根、肖某卫、王某贤、罗某孜、官某辉等人开车到三明市、龙岩市等地各乡镇集市摆摊。摊主负责吆喝,其他人负责当托,以抽奖送手机的方式吸引老人抽奖。频频中奖引起老人的注意,为取得抽中的奖品,老人需额外支付700元,诈骗成功后杨某敏等人立即逃离现场。2020年11月27日,杨某敏等人到漳平市永福镇的集市摆摊诈骗时被漳平市公安局永福派出所民警抓获,其他人员也陆续到案。

(通讯员 苏明华 凌丽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