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说法


为有效规制近年来暴力催收非法债务等违法犯罪活动,维护民间借贷中的金融秩序和社会秩序,《刑法修正案(十一)》在寻衅滋事罪之后增加了催收非法债务罪,将行为人使用暴力、胁迫、限制他人人身自由、侵入他人住宅以及恐吓、跟踪、骚扰他人等方法催收高利放贷等产生的非法债务,情节严重的情形,明确规定为犯罪,法定刑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法官提醒广大群众,国家禁止高利放贷,借款人要通过正规途径借款,对于出借人也要通过合法途径催讨债务,切莫使用暴力、软暴力手段进行催收,否则将可能构成犯罪被判处刑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