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集资
天上掉馅饼?没得便宜捡!
“线上种树,线下吃果”,在网络游戏平台充值购买虚拟树苗种植,每天浇水、施肥,12天后果树成熟,即可获得4%-6%不等的收益,收益可以提现或复种,4个月可以翻倍,一年可以返8倍于现金的收益。
看到这里你心动了吗?你是不是想悄悄“种树”,然后“惊艳”所有人?打住!“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你贪婪别人的利息,别人惦记你的本金!
2017年1月,家住武平县的谢某在网上看到上述这则消息后觉得发财的机会来了,就注册了该网络游戏平台成为会员,后又被聘为客服组长,并建立专门的微信群,在微信群对游戏平台“线上种树,线下吃果”充值后高额返利进行宣传,通过拉亲朋好友发展下线的方式获取佣金。
2018年8月,该游戏平台资金无法提现,许多投资者发觉上当受骗,许多人血本无归。直至平台被关闭之日止,谢某建立的微信群共发展微信群成员266人,经微信群成员发展下线共3846人参与投资该网络游戏平台,共投入该平台资金890余万元。
经公安机关侦查,该网络投资平台由周某、付某等人合伙建立,在未经相关部门批准、未取得相关金融营业执照、无实体经营的情况下,虚构投资项目,通过该网络游戏平台骗取公众资金,案件涉及全国31个省、市、自治区,总共吸收公众存款21.54亿元,涉及36万余名参与人,受损人员达19.81万余人,共计亏损达7.69亿元。
而谢某,因为担任该网络游戏平台的客服组长,并利用组建微信群公开宣传投资可获高额回报的方式,发展下线,帮助该平台吸收资金,后经武平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被武平县人民法院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四万元。
2021年5月1日,《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正式施行。这是我国第一部专门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的行政法规。根据《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第二条规定:非法集资是指未经国务院金融管理部门依法许可或者违反国家金融管理规定,以许诺还本付息或者给予其他投资回报等方式,向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的行为。
广大群众们进行网上投资时,在遇到“高回报、短期回利、机会难得”之类的宣传噱头时,一定要擦亮眼睛、提高防范意识,加强甄别能力,远离非法集资,守住“钱袋子”。更不能在未对投资项目的真实性、合法性进行核实的情况下,为获取佣金返利而拉人头发展下线,否则将受到法律的惩处。
法官提醒:要理性,不要侥幸。天上不会掉馅饼,掉下来的不是“圈套”就是“陷阱”。要坚守理性底线,想想自己懂不懂,比比风险大不大,看看收益水平合不合实际,问问家人朋友怎么看,不要被赌博心态和侥幸心理蒙蔽双眼!
要稳健,不要冒险。高收益意味着高风险,还可能是投资骗局,投一次就血本无归!要合理评估自身承受能力,审慎确定风险承担意愿,不冒险投资!
要警惕,不要盲目。“收益丰厚、条件诱人、机会难得、名额有限”都很可能是忽悠,一定要警惕、警惕、再警惕!多留个心眼儿,绝不要听风就是雨,盲目“随大流”投资!
(通讯员 陈立烽 李思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