粮米钱物 先给红军


为了支持革命,闽西苏区群众以高涨的热情支援前线,积极捐钱粮和军需物品,仅妇女做布鞋一项,上杭多达10多万双,长汀20多万双,同时献出稻米、肉、蛋、糖、蔬菜等不计其数。

1934年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临时中央政府发起的借谷60万担支援红军的运动中,福建(主要是闽西根据地的长汀、兆征、汀东、上杭、新泉等县)不仅完成了秋收借谷65000担的任务,而且超过了10000多担,走在其他苏区的前面。据不完全统计,仅第五次反“围剿”战争中,闽西苏区为支援红军共收集粮食达12万担之多。

上杭回龙区曹田乡的劳动妇女王胜英自动做布草鞋350双,通贤区通贤乡的黄聪英做了250双。新泉县官连坑乡的许满月两个半月中做布草鞋220双,阙运姑做了190双,黄先渡送了120把伞、黄存浪送了88把伞给红军。这些先进的事迹不胜枚举。

为了保障革命战争和根据地经济建设的经费,1932年起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临时中央政府发行了革命战争公债和经济建设公债,得到根据地工农兵群众的热烈拥护和支持。如龙岩县群众购买公债非常踊跃,竟超过原定额5000多元,共销13000多元。1933年3月6日,《红色中华》刊登中国店员手艺工人工会号召会员退还以前所购买的第二期公债票、不要政府还本的报道后,得到广大群众的热烈响应。至5月,新泉县苏退还公债3394元。才溪区群众退还公债5732元,6月又退还公债5310元,成为中央苏区区一级退还公债的“光荣的模范”。1933年7月发行经济建设公债时,才溪区8个乡共承销13600元,其中,上下才溪两乡就认购了8146元;1934年3月1日,《红色中华》表扬了才溪群众刘得荣、刘喜初分别购买公债45元、林维求购买40元,称赞他们是“经济战线上的英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