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西苏区成立了第一个人民警察机构
1932年3月18日,福建省第一次工农兵代表大会在汀洲试院召开,成立福建省苏维埃政府,下设国家政治保卫局福建分局,张思垣任局长。同时,福建省苏维埃政府内务部设立红色民警厅和刑事侦探厅,负责户籍、市政、交通、金融、商贸、民俗等治安管理和刑事案件侦办等工作。在汀州、宁化等地建立红色民警局,颁发营业执照,红色民警局局长兼任裁判委员会委员。
汀州市红色民警局地址设在长汀城白马庙前的郑宅,设内审科、执行科和民警队,设有局长、检查员、看守长等岗位,配备短枪、步枪等武器,下辖东郊区、南郊区、西郊区、北郊区、中心区,辖区人口约3万人。主要任务是维护汀州市区街道、市场、码头等公共场所的交通治安秩序,夜间组织巡逻执勤,防盗防火,侦破案件,处理灾害事故,查禁烟毒、赌博,清查户口,编钉门牌,登记生、死,管理旅社业、街灯设施等。
汀州市红色民警局在侦破敌探、维护苏维埃金融市场和社会稳定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这是闽西红色人民公安的第一个人民警察机构。
1934年10月,中央红军主力北上战略转移。为掩护红军安全转移,钳制国民党军队进攻,保卫中央苏区和土地革命成果,中央决定成立以项英为书记的中共中央江西分局和以陈毅为主任的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中央办事处。同时设立中央苏区国家政治保卫分局,汪金祥任局长,谭震林任政治保卫分局红军工作部部长,领导在苏区坚持斗争的政治保卫干部开展了艰苦卓绝的游击战争、抗日战争和人民解放战争,最终取得了伟大的胜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