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回审判进乡村 法庭开到村委会


□通讯员 陈立烽 蔡玲 肖艳红

8月26日上午,武平县下坝乡美溪村村委会门口,早早聚集了不少村民,他们都在看什么热闹呢?原来是武平县人民法院要在此巡回审理一起滥伐林木案!

法徽一挂,横幅一拉,几张桌子一摆,经过简单的法庭布置,“现在开庭......”随着清脆的法槌声响,庭审正式开始!

2016年下半年,被告人赖某升、赖某达合伙以17000元的山价款购得某山场的林木所有权。2019年9月至11月期间,在未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的情况下,二被告人雇人将山场的林木进行砍伐,后二被告人驾车将砍伐下来的林木运输至广东省蕉岭县销售。途经蕉岭县广福镇时被查获扣押。后扣押的杉木已由武平县公安局予以没收、作价出售。经评估中心认定,赖某升、赖某达在该山场砍伐林木折立木蓄积89.1657立方米。

2020年1月7日,经武平县公安局森林分局电话通知后,被告人赖某升、赖某达主动到武平县公安局投案。二被告人对指控事实、罪名及量刑建议均没有异议且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经法庭调查、举证质证、法庭辩论、被告人最后陈述等环节,法庭当庭宣判。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赖某升、赖某达违反森林法规定,在未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的情况下,共同砍伐受让山场林木数量较大,二被告人行为构成滥伐林木罪。遂根据二被告人犯罪情节,依法判处被告人赖某升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赖某达有期徒刑一年一个月,缓刑二年,并分别处罚金人民币25000元。二被告人退出的违法所得和林木变价款,予以没收,上缴国库。

武平法院通过“接地气”的审判方式以案释法,寓教于审,让村民零距离接触法庭、感受法律威严,在打击犯罪的同时,也为村民上了一堂生动直观的普法教育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