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公司账户 掉入“甜蜜”陷阱


“帮人办一套注册公司营业执照,再开立一个对公账户,转手就能赚上千元。”当有人开出如此高的价码诱惑你时,请千万小心!“甜蜜”背后,隐藏着犯罪的陷阱。

近日,新罗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买卖国家机关证件罪、非法提供信用卡信息罪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王某。经查,去年10月份,王某经人介绍,得知帮他人注册公司办理营业执照及对公账户可以获取高额回报,于是使用自己的身份证注册了一家公司,并在他人带领下到某银行柜台办理对公账户手续。面对银行提供的一大堆表格材料,王某明知自己没有申办公司,仍然在上面签字画押并加盖了公司公章,成功办了一个对公银行账户和银行卡,并顺利从介绍人处拿到了千元的报酬。原以为自己捡了一个大便宜,结果时隔数日,王某就在某工地被公安机关抓获。

面对冰冷的手铐和刑事拘留通知书,王某仍然疑惑不解,自己不就是帮忙办了公司营业执照和账户,怎么构成犯罪了?殊不知该对公账户被电信网络诈骗分子用于收取赃款多达数十万元,且买卖公司执照及对公银行账户本身也是违法行为。《公司登记管理条例》明确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伪造、涂改、出租、出借、转让营业执照。中国人民银行《银行卡业务管理办法》也明确规定,银行卡及其账户只限经发卡银行批准的持卡人本人使用,不得出租和转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之规定,王某的行为已构成买卖国家机关证件罪、非法提供信用卡信息罪。 (通讯员 林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