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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守护“头顶上的安全”
□ 记者 章辰汶 罗姝
近年来,随着龙岩中心城区高层建筑日益增多,住宅小区“高空抛物”的现象常见吗,又该怎么守护“头顶上的安全”?3日,记者进行多方走访,了解情况。
高空抛物时有发生
“我们业主群里经常有住户反馈楼上丢弃没喝完的饮料瓶、泼废水、倾倒饭菜的行为。我们都对这种行为特别厌恶,觉得非常危险,万一坠落的是重物,砸到路过的群众,后果不堪设想。”家住新罗区宏泰御景的蔡女士对记者说,虽然小区物业也有在电梯内张贴禁止高空抛物的公告,但收效甚微。
家住御龙首府的陈阿姨也饱受高空抛物问题的困扰。由于是商住两用型小区,陈阿姨屋外刚好是裙房屋顶构成的小平台,她便改造成一座小花园。然而,在她打理花卉时,总能发现一些用过的纸巾、烟头甚至纸尿布。由于房屋外墙铺设了天然气管道,若是未熄灭的烟头碰到管道漏气,后果不堪设想。陈阿姨非常担心,没少往物业和社区跑,向他们寻求帮助。
记者走访发现,“高空抛物”现象在每一个有高层建筑的小区都时有发生,有时是快餐盒、有时是小册子……对于高空抛物事件的受害者,往往因找不到抛物人而难以维权。
社区物业主动防范
针对陈阿姨反映的情况,西湖社区高度重视。社区通过和业委会沟通协商,决定为各楼安装360度无死角高清监控,采用高科技措施,进行全方位、无死角监督。“我们还和居民代表制定《小区公约》,通过建章立制帮助小区居民改变不良生活习惯、提高素养。”西湖社区党支部书记陈艳红说,目前高空抛物情况已经减少一半以上,社区将结合新规进行普法宣传,巩固工作成效。
鸿盾物业为市区多个小区提供物业管理服务,他们通过主动出击,把隐患排查工作前移。“这类现象一经发现,明确责任人后,我们会进行公示警告,让他们意识到问题严重性。同时,对于老化的防盗网、空调外机支架,我们都会建议居民更换或拆除。”物业管理部的王主任介绍道。
明确高空抛物
由公安机关等负责调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禁止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明确由实施抛物行为的侵权人承担责任,并且强调公安等机关应当查清责任人。”福建联合信实(龙岩)律师事务所律师吴凯凯告诉记者,同时,物业公司有安全保障义务,物业未尽到合理的安全保障义务的,如未设置摄像头、未装设安全网等,则应承担未履行安全保障义务的侵权责任。如确实查不清侵权人的由无法举证排除自己是侵权人的建筑物使用人进行补偿,事后一旦查清了实际侵权人,还可向实际侵权人追偿。
民法典作出这一规定,为受害人提供了“兜底”保障,同时为补偿人进一步追偿提供法律依据。那么,当不幸遭遇高空抛坠物,受害人该如何维权?吴律师建议,伤者能够确定侵权责任主体,则按照普通的民事侵权进行维权,可要求高空抛物者赔偿其因人身损害而产生的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等合理费用;如造成残疾的,赔偿残疾赔偿金以及其他相应的财产损失;如果伤者无法确定特定侵权责任主体,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向建筑物使用人进行维权,由实际使用该建筑物的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承担补偿责任,该建筑物的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能够证明自己不是加害人的,不用承担补偿责任。
吴律师特别提醒:一般来说,高空抛掷物致人损害案件属于民事侵权法律关系;当行为造成致人重伤、死亡等特别严重的后果时,则可能涉及过失伤人或过失致人死亡的刑事责任;更进一步,如行为人存在故意的,还可能构成故意杀人、伤害或危害公共安全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