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检察机关
及时介入“涉疫”案件 在线接待服务便民
2月17日,龙岩市人民检察院以涉嫌非法狩猎罪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林某某。经查,林某某在梅花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内非法捕猎“三有”动物九龙棘蛙(俗称“石冻”)47只,被当地森林公安机关查获。这是该院充分履行检察职能,为坚决遏制疫情扩散,齐心协力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贡献检察力量的一个缩影。
疫情期间,全市检察机关通过启动涉疫案件快速反应机制,依法提前介入,第一时间引导侦查取证,提前介入“涉疫口罩”案件4件4人、非法狩猎案件2件2人、非法经营野生动物案件1件1人。同时,进一步完善与公安机关的案件信息通报机制,依法从严从重打击危害疫情防控相关犯罪,受理非法狩猎案件4件4人,已批捕2件2人,追捕1人,切实维护社会大局稳定。
为有效预防和控制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传播扩散蔓延,龙岩市检察机关还积极主动履行检察职能,依法办理各类妨害新冠肺炎防控犯罪案件,在提前介入侦查引导取证、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各个环节依法把握违法行为与刑事犯罪的界限,正确处理严厉打击与依法办案的关系,从快从严查办妨害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违法犯罪案件,有力维护社会秩序、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为最大限度减少接访过程中的人员流动聚集,全市检察机关主动制定应急便民预案,暂时关闭群众来访接待场所,引导群众通过拨打12309检察服务热线办理控告、申诉、法律咨询等检察业务,做好疫情持续期间群众和律师在线接待工作,收到群众来信来电网络信访数十件,均依法分流处理。以电话、微信等线上非接触性方式对涉罪未成年人开展跟踪帮教、疫情排查10件11人,确保特殊时期,对涉罪未成年人的关爱帮教不掉线。
市检察院机关积极开展疫情防控志愿者服务活动,组织全体党员干部主动参与社区疫情防控工作,到省际进出口和疫情防控点执勤,深入宣传疫情防控知识,引导群众知法守法。 (通讯员 梁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