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城检察院派员出庭

公诉一起敲诈勒索涉恶案件


1月15日,汪某某等20人敲诈勒索案在连城县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连城县人民检察院依法派员出庭支持公诉。该案涉及714高炮模式网络“套路贷”,社会各界群众100余人参加旁听。

检察机关指控:2018年9月至2019年3月,为非法获利,被告人汪某某、肖某某、许某某共同出资,在未取得放贷资质的情况下依托普瑞众享(福州)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利用“钞急贷”和“联想易花”APP借款软件从事非法小额网络放贷活动,形成以汪某某、肖某某、许某某3人为首要分子,以赖某某等3人为重要成员,以兰某某等12名催收员和公司其他人员为一般参与者的恶势力犯罪集团,多次实施非法网络放贷、敲诈勒索等违法犯罪活动,非法放款金额累计16828万余元,回款金额累计17717万余元,非法获利889万余元, 采用威胁、恐吓、滋扰手段,敲诈勒索2000余名被害人利息及逾期费累计180万余元,扰乱经济社会生活秩序,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

庭审前,20名被告人中有19人表示认罪认罚,对起诉指控的犯罪事实、罪名及量刑建议均无异议,并在律师见证下签署了《认罪认罚具结书》,公诉人对认罪认罚的被告人依法提出了从宽处理的量刑建议。法院将择日宣判。

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连城县检察院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涉黑恶案件6件54人,有力震慑了黑恶势力犯罪,彰显了扫黑除恶的坚强决心。

(通讯员 钟秀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