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城清查打击非法经营野生动物
1月28日,连城县公安局森林分局联合连城县林业局等相关部门,来到揭乐乡小朱地村开展例行检查时发现,村民巫某未取得野生动物养殖许可证,非法饲养海狸鼠,工作人员对其进行了依法处罚。
为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蔓延,阻断可能的传染源和传播途径。从1月23日开始,连城县强化对重点场所和领域的非法经营野生动物清查,强化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活动,公安局森林分局协同县林业局和相关的行政执法部门,对城区和乡镇的多个农贸市场、宾馆酒店、饭店、农家乐等场所进行了统一的多次的巡查,为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筑牢防线。在开展清查打击的同时,加强宣传引导,倡导广大的群众树立生态文明的理念,养成文明消费的观念,自觉抵制乱捕滥猎野生动物的违法犯罪行为和购买食用野生动物的不文明行为。
截至1月28日,该县共出动警力和执法人员96人次,对城区及各乡镇19个农贸市场、24家酒楼会所、农家乐等餐饮行业进行了非法经营野生动物清查,发放宣传材料300余份,查获蓝孔雀一只、绿头鸭三只、珍珠鸡十只(活体),因属人工养殖动物,已全部移交县市场监管局隔离处理。
(通讯员 黄水林 吴清兰 李伟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