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理赌博网站牟利 当场被抓获刑罚金


被告人陈某某等3人以营利为目的,为赌博网站担任代理并接受投注,被警方当场抓获,其结果是入狱获刑。经长汀县检察院提起公诉,近日,该县法院以开设赌场罪分别判处被告人陈某某有期徒刑三年四个月,并处罚金30万元;判处被告人李某花有期徒刑二年五个月,李某英有期徒刑二年三个月,并各处罚金5万元。

2018年2月至2019年1月间,陈某某向微信名为“宗贵新号南平市延平区宇某某(另案处理)”的赌博网站后台人员要到“某幸福农场”等赌博网站的网址及账号、密码,伙同李某花(女)在长汀县馆前镇某村的房屋利用手机、电脑等设备担任赌博网站代理,并建立赌博QQ群“农家乐交流群”吸引网友通过其在赌博网站上投注参赌,使用微信、支付宝、银行卡转账的方式收取赌博投注款合计3400万元,非法获利34万元。期间从2018年4月起,陈某某、李某花又雇请李某英协助担任赌博网站代理,帮忙收款下注、赔付赌资等,并依据每日赌博投注额向李某英支付工资6万余元。

2019年1月16日,长汀县公安局民警在馆前镇某村的房屋将正在担任赌博网站代理的李某英当场抓获,并扣押了涉案电脑、手机银行卡等物品。陈某某、李某花见民警前来躲至隔壁他人的房屋中,经他人劝说于当日向公安机关投案。到案后,三名被告人皆如实供述了主要犯罪事实。据此,法院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通讯员 罗礼发 曾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