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平:

登记承租人信息 房东烦恼一“扫”而光


本报讯(通讯员 张筱晨)“警察同志,早知道用手机微信平台自主申报这么简单,我们早就做好出租屋租客的信息登记,也不至于被处罚了。”10月7日,漳平市公安局菁城派出所民警在开展二维码门牌“一标三实”工作及流动人口专项清查行动中,当场查获3户没有按照规定办理报备手续的房东。在处罚的同时,民警手把手现场指导群众下载并运用手机微信“智慧房屋”平台进行自主申报的方法、步骤,并现场缴费,此举深得群众好评。

10月7日20时许,菁城派出所所民警在开展二维码门牌“一标三实”工作及流动人口专项清查行动中,在菁城街道双拥路某号进行房屋出租核查时,发现6梯620室房东罗某(男,39岁,连城人)、621室肖某(男,26岁,赤水人)、624室陈某(男,39岁,象湖人)未将其房屋承租户的身份信息到公安机关如实报备。

民警依法对3名房屋出租人当场处罚,并现场指导群众下载并运用手机微信“智慧房屋”平台进行自主申报的方法、步骤,安装好后,还可以用该平台进行费用缴交、查询地址、居住证办理的功能,避免以后发生未及时登记承租人身份信息的问题。同时,民警提醒周边群众,出租房屋极易成为违法犯罪分子的藏匿之处,存在治安隐患,房屋管理人有责任、有义务登记承租人的信息,并及时上报公安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