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唯一承担强化基层供销社合作经济组织属性专项试点任务的县级社

长汀供销社专项试点改革成效显著


本报讯(通讯员 陈天长)3日,据长汀县供销合作社消息,国庆前夕,长汀县童坊镇赖屋村供销合作社挂牌成立,吸纳了村民、村集体、供销社企业、新型经营主体等60多户共同参与。这是该县落实省委书记于伟国批示精神的具体行动。

据悉,于伟国书记近日在中华全国供销社合作总社《关于对福建省龙岩市长汀县供销合作社强化基层社合作经济组织属性专项试点验收结果的批复》上作出批示,要求全省供销系统加快复制推广长汀试点经验。

2017年6月,全国供销总社正式发文确定长汀县供销社承担“强化基层社合作经济组织属性”专项试点任务,其成为我省唯一承担专项试点任务的县级社。长汀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专项试点任务,县供销社连续两年被全国供销总社评为“百强县级社”。

该县突出农民主体地位,不断完善基层社治理结构。在农村党员、村主干、农民专业合作社、涉农龙头企业负责人以及其他致富能人中,通过本人自荐、乡镇审查、县社考察等程序,选定基层社理事会、监事会组成人员,拓宽负责人选任渠道。各基层社充分发挥优势,延伸经营服务网络,搭建为农服务平台,全县累计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716家,其中基层社领办创办农民专业合作社528家、联合社18家。县供销社资产营运有限公司将资产运营收入的50%作为发展基金,统筹用于各基层社为农服务项目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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