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知乘客欲偷渡 境内运送亦处罚
7月8日,经漳平市检察院提起公诉,漳平市法院以运送他人偷越国(边)境罪分别判处张某海有期徒刑九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5000元;判处张某铭拘役六个月,缓刑八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
2023年1月,邓某平等4人(均另案处理)欲前往缅甸做电信网络诈骗。于是,张某平雇佣朋友张某海,要求将他们从福建漳平载到广西南宁,价格按每人1000元计算。在利益的驱使下,张某海答应了邓某平的雇佣,并且邀请张某铭一同前往。同年2月,张某海、张某铭轮流开车,载着邓某平等4人前往广西南宁。到达广西后,邓某平等人按约定向张某海支付4000元。
2026年2月,张某海、张某铭相继到案,两人如实交代了自己的犯罪事实。
检察机关经审查认为,张某海、张某铭违反出入境管理法规,非法运送他人偷越国(边)境,其行为已构成运送他人偷越国(边)境罪,结合自首、认罪等情节,2026年6月,漳平市检察院以涉嫌运送他人偷越国(边)境罪对张某海、张某铭提起公诉。
(通讯员 李晓欢 凌丽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