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岩市检察院高质效履职

办出涉企案件最优解


■ 通讯员 廖梦舟

近年来,龙岩市检察机关践行“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传承闽西苏区红色法治基因,着力打造“风展红企”品牌,从构建平台、高质效办案、系统治理、检企交流等四个维度强化涉企检察工作,护航老区企业行稳致远。

龙岩市检察院在全省率先设立涉企案件办理中心,构建“地方党委领导、公检法司协作、市县检察联动、政法企业沟通”四位一体工作平台,创新一体化办案机制,助力涉企案件办理提质增效。中心成立以来,共办理涉企刑事案件521件969人,涉案金额15.5亿余元,帮助企业挽回经济损失6421万余元,清理“挂案”17件。通过归集分类办理全市涉企案件,重大疑难案件专班攻坚,普通案件专人指导跟踪,简易案件“绿色通道”提速办理,相关案件办理年均提速12.1%,较大程度上减轻企业诉讼负担。

“涉企案件办理中心组建了跨部门专业办案团队,通过对全市涉企刑事案件全流程细化审查把关,有效提高办案质量。”涉企案件办理中心负责人、第二检察部主任张润江介绍道。

此前,涉企案件办理中心在备案审查一起基层院办理的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过程中,发现因司法解释发生变化而可能导致无罪的案件,依法监督撤销案件,并在全市范围内组织排查,发现同类案件2件2人,及时指导基层院开展监督。

办理一案是载体,治理一域是追求。以涉企案件办理中心为依托,龙岩市检察机关立足个案办理中发现的痛点难点,扎实开展“违规异地执法和趋利性执法司法专项监督”“挂案”清理等监督工作,并结合本地实际,与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刑事执行等部门联合开展各类小专项。

市检察院第二检察部副主任兰家华说:“日前,我们联合公安机关对检察机关作出不批准逮捕后长期未移送审查起诉案件联合开展专项排查,并在日常工作中注重对立案后长期未结案件进行跟踪,着力清理涉企‘挂案’,截至目前,已陆续监督撤案17件。”

同时,在办案过程中注重会同企业、行业主管部门共同推进行业治理,精准治“未病”,2023年以来,共发出相关检察建议45件。例如,新罗区检察院在某企业内部腐败案件中,通过制发检察建议帮助完成风险制度构建,促成顺利完成与某上市公司并购,该案入选全省检察机关第十九批典型案例。

今年5月,市检察院落实省委政法委《福建省政法机关打造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行动方案》,出台相关方案,充分发挥涉企案件办理中心桥梁纽带作用,聚焦“依法惩治涉企犯罪”“精准开展专项监督”“持续深化检企联络”,开展“检企面对面”三大行动,依托检察长挂钩联系、企业家约见检察长、检察官普法进企业等机制,通过举办检察开放日、企业家讲座、送法进企业等活动,搭建检企沟通桥梁。

一个多月来,全市两级院由检察长带队走访企业13家,院领导带头进行普法宣传8场次。

此外,龙岩市检察院积极会同市工商联组建“法治民企”讲师团,按企业需求订制涵盖职务犯罪预防、民企内部腐败治理、知识产权保护等内容在内的模块化普法课程,共开展普法巡讲活动四十余场次,覆盖企业五十余家,打通服务企业“最后一公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