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殊渠道 』购金? 小心骗局 !
■ 通讯员 蓝强
近日,经新罗区检察院提起公诉,陈某某因犯诈骗罪被法院依法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6个月,并处罚金3万元。
吴某某在某茶叶店结识陈某某,陈某某声称可放贷获利,还可通过“特殊渠道”购买远低于市场价的黄金,再转卖获得高额收益。吴某某信以为真,陆续向陈某某转款11万余元。初期,陈某某为骗取信任,向吴某某支付6000余元的“收益”,随后便以“平台冻结”等理由拖延。2025年1月,吴某某察觉被骗后报警。
新罗区检察院审查认为,陈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涉嫌诈骗罪。综合考量其自愿认罪认罚、已赔偿被害人全部经济损失并取得谅解的情节,法院采纳检察机关量刑建议,作出上述判决。
检察官提醒
投资理财应通过合法交易平台进行,切勿相信“内部渠道”“特殊优惠”等字眼;牢记“天上不会掉馅饼”,不存在“低收入、高回报”的理财投资;一旦怀疑被骗,第一时间报警,保留相关证据,避免遭受更大的财产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