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卡套取药品 构成犯罪被判刑
■通讯员 蓝强 游婷
日前,新罗区检察院依法对一起医保诈骗案提起公诉,被告人刘某某犯诈骗罪,被法院判处拘役6个月,缓刑7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
据了解:2022年5月至6月间,刘某某持其多名亲属的医保卡,多次在龙岩市多家医院以欺骗的方式套取医保药品度拉糖肽注射液。2023年8月,医保部门在专项核查中发现该线索并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2024年11月,刘某清退该笔资金。
检察机关审查后认为,刘某某以非法占用为目的,使用亲属医保卡骗刷医保药品套取医保基金,涉案金额1.3万余元,数额较大,应当以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遂于2025年7月依法提起公诉。考虑其主动退赃并认罪认罚,所骗开药品未流入非法渠道牟利,主观恶性相对较小,法院经审理采纳检察机关量刑建议,作出上述判决。
检察官提示:医保基金是人民群众的“看病钱”“救命钱”,也关系到医疗保障制度的健康可持续发展。每位参保人员都应增强法律意识,自觉抵制骗保行为,做医保基金的守护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