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出台进一步稳定发展2026年粮油生产十条措施
稳粮增收 干货满满
本报讯(通讯员 郭丁梦)为持续调动农民粮油生产积极性,提升粮油综合生产能力,近日,市农业农村局、市财政局联合印发进一步稳定发展2026年粮油生产十条措施,从十个方面完善粮油生产扶持政策,巩固我市粮油生产稳定发展良好势头,确保今年粮油生产各项目标任务圆满完成。
措施提出,鼓励规模种植双季稻、再生稻,鼓励撂荒地复耕复种,发展“稻+”生产模式。对连片种植双季稻30亩(含)以上的,每亩补助100元;对连片种植再生稻30亩(含)以上,且再生季亩产达150公斤以上的,每亩补助100元;对新复耕撂荒耕地种植粮油作物且相对连片30亩(含)以上的,每亩补助400元;对2025年度复耕撂荒耕地种植粮油作物且在2026年度继续全部种植粮油作物的,每亩补助100元。对发展稻-油菜、稻-花生、稻-大豆、稻薯、稻菌、稻芋轮作30亩(含)以上的,每亩补助100元;对实施稻渔、稻鸭等稻田生态绿色综合种养的经营主体按现行有关规定进行奖补。
措施提及,鼓励大面积单产提升、支持优化农机装备和社会化服务。对连片种植水稻或甘薯100亩(含)以上的经营主体,早稻干谷亩产达600公斤(含)以上,或双季晚稻干谷亩产达550公斤(含)以上,或中稻、一季晚稻干谷亩产达700公斤(含)以上,或鲜薯亩产达4000公斤(含)以上,给予每个2万元入围奖励,干谷亩产每提高50公斤或鲜薯亩产每提高500公斤的,每个再增加奖励0.1万元,单个经营主体奖励资金上不封顶,鼓励创高产、拿大奖。对2026年新建的标准化粮食烘干中心(点),按照批处理量30吨以上分档给予5—25万元的一次性市级奖补。支持开展“龙岩供销农场”水稻生产全托管。
措施还就耕地地力提升、防灾救灾减损、金融保险支持、责任落实考核等方面提出了具体鼓励政策。
据悉,2022年以来,龙岩市级财政连续五年各安排预算资金1400万元扶持粮油生产,持续提升粮油生产效益,有效调动农民种粮积极性。2025年,全市粮食播种面积194.17万亩、总产85.35万吨、单产439.59公斤,实现粮食播种面积、产量、单产连续六年“三同步”增长,粮食播种面积比任务增量排名全省第一,粮食产量比任务增量排名全省第二,粮油生产扶持政策成效显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