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游玩时受伤可以请求赔偿吗?


【问】俞先生:今年5月,我参加某生态园微信推送活动,并获得该生态园免费入园游玩的门票一张。上个月我在该园游玩“网红桥”时,不小心从桥上摔下,摔在气垫上,仍造成右臂骨折,花去大量医疗费用。我找到该园负责人要求其赔偿,他说已作出免责声明,拒绝赔偿。请问一下,就我这个情况可以请求赔偿吗?

【答】张丽萍(上杭县检察院检察官):俞先生,你好。你虽然没有支付门票费用,但是生态园通过微信推送活动获得广告宣传利益,你与生态园之间形成旅游合同法律关系。游玩“网红桥”是有一定安全风险的运动,生态园虽在桥下铺设气垫,但仍存在一定的安全风险。根据《民法典》第1198条的规定,生态园作为旅游经营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构成违约,应承担赔偿责任。但你作为成年人,是应当知晓游玩“网红桥”具有安全风险性的,你在游玩过程中由于疏忽也存在一定的责任。 

(通讯员 吴伟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