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平检察:厚植绿水青山民生底色


通讯员 曾陈朗

良好生态环境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检察公益诉讼十年之路,漳平市检察院深入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依法能动履行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办理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公益诉讼案件164件,有效督促恢复被破坏的耕地、林地、矿山410余亩,推动有关部门关停和整治造成污染的企业17家,处理各类固体废物、生活垃圾130余吨。

“跨界”协作 共治碧水清波

龙岩漳平市与泉州永春县、三明大田县交界于永春县一都镇莲花山,由此发源的三条河流是九龙江、晋江、闽江的重要支流。为破解“三江”水生态环境跨区域治理难题,2018年5月,漳平市检察院联合永春、大田两地检察院建立健全信息共享、联动办案、联席会议等工作机制,携手共护重要流域生态安全。

2018年6月,漳平市检察院针对象湖镇群众反映强烈的黑臭河问题开展实地调查,发现象湖镇与永春县一都镇交界处的一都镇辖区内某造纸厂违规排放废水严重污染水源,遂将线索移送永春县检察院。同时,两地检察院联合河长办、环保局等部门深入调查取证,检察机关通过向相关主管部门制发检察建议,督促其责令造纸厂业主拆除厂房设备,2个月后,流域水源恢复到了原有水质。截至目前,依托协作机制联合开展巡河行动10次,移送污染环境线索6条,推动相关部门督促企业完成环保设施升级改造3家。

生态复绿 重焕青山新颜

2017年,漳平市某采矿企业在开采过程中未按照生态环境恢复治理方案进行生态修复,致使该矿山区域水土流失加剧,存在山体滑坡等重大安全隐患。针对相关行政机关未依法全面履行矿山生态治理监管职责的问题,漳平市检察院向其发出检察建议督促其履行职责。

然而,检察机关再次回访时,发现涉案企业仍未履行生态修复义务,行政机关怠于履职问题依然存在,遂于2018年9月对其提起行政公益诉讼,诉请主管行政机关全面履行生态修复监管职责,并获法院判决支持,促成投入100万余元进行生态修复治理。

2022年9月,漳平市检察院开展“回头看”,涉案企业新增沉淀池40立方米、种植各类树种成活率达97%,生态修复情况经验收符合标准。如今,昔日荒山已满目青翠。

破解顽疾 守护宜居家园

“餐馆油烟呛得不敢开窗”“路边黑水臭得让人绕道走”“火车鸣笛吵得睡不好觉”......困扰群众的“烦心事”,也是检察官的“操心事”。

近年来,漳平市检察院持续聚焦群众“家门口”的环境问题,2020年12月,针对部分餐馆油烟污染问题,该院向监管部门发出检察建议,推动辖区餐馆安装油烟净化设施,确保油烟排放全面达标,让忧心“油烟味”化为舒心“烟火气”。2024年,该院通过检察建议推动有关部门建立病死猪统一收集和无害化处理机制,并加强投放点日常巡查,解决了村道随意丢弃病死猪问题。2025年3月,该院接到“益心为公”志愿者反映的铁路沿线居民长期受噪音烦扰的情况,联合福州铁路检察院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开展磋商,推动建设3公里隔音墙,保障群众“静”享生活。

从跋山涉水到走村入户,漳平市检察院持续聚焦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以公益诉讼为笔,为绿水青山增添浓墨重彩的生态底色,高质量描绘民生福祉新画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