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日起,电动自行车实施新规
近日,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市场监管总局等五部门组织修订的强制性国家标准《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 17761-2024)将于2025年9月1日正式实施,旧版标准将同步被替代。
新国标在安全性能上作出多项明确规定:电动自行车最高设计车速不得超过25km/h,且超过该速度时电动机需自动停止动力输出,从技术层面遏制超速隐患;同时新增“塑料总质量不超过整车质量5.5%”的要求——因塑料易燃且燃烧时易释放有毒气体,此项规定将从源头降低火灾风险。为平稳过渡,新规设置3个月销售过渡期,旧国标产品可销售至2025年11月30日。
随着实施日期临近,电动自行车市场已开启新旧产品切换。多家经销商表示,目前在售的均为旧国标产品,且现在购买都能上牌,8月15日之后旧车不再生产。
目前,新国标车辆尚未批量生产,其设计将因“塑料使用限制”发生明显变化——外壳塑料大幅减少,以符合重量及安全要求。专家呼吁企业研发时减少塑料使用,改用不可燃材料替代。
针对消费者关心的“已购旧车是否需要更换”问题,有关人员明确表示:新国标仅约束生产、销售环节,已购买的旧国标车辆不会被强制淘汰,消费者可根据自身需求自主决定是否更换。
此次新规的实施,将全面提升电动自行车的安全性能,有效减少安全隐患,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同时,也将推动电动自行车行业的规范化、高质量发展,促进产业升级。消费者在购买和使用电动自行车时,需关注新规要求,选择符合标准的产品,确保自身权益和出行安全。
(本文源自中国市场监管报、“福建市场监管”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