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万七婚介费“退款”记
新罗法院退休法官吕晓红(左三)与双方当事人开展家事纠纷调解。
“刚签合同就变卦,2.8万婚介费说不退就不退?”今年5月,小王因婚介机构口头承诺与合同不符要求解约,却被索要30%违约金。新罗法院特邀调解员——退休法官吕晓红联合妇联干部开展调解。
“法律明确规定,提供格式条款一方不合理地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限制对方主要权利的,该条款无效。你们合同里‘概不退还’的表述,明显是在免除自身可能存在的违约责任,这样的条款从法律层面来说是站不住脚的。”吕晓红拿出《民法典》,明确指出格式条款无效的法律依据。同时也提醒小王:“签约时应仔细核对条款。”
经过一个多小时耐心沟通,婚介机构同意只扣除1200元工本费,退还2.7万余元。拿到退款的小王感慨:“在家门口就感受到了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