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协委员建言抓好抓实“营商环境提升年”活动——

有求必应 无事不扰


龙媒体记者 赖珊盛

优化营商环境是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中央民营企业座谈会精神,也是进一步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意见》的具体举措。龙岩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营商环境建设,2024年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营商环境建设年”活动,今年又提出“营商环境提升年”活动,打造革命老区营商环境建设标杆城市。“营商环境好不好,企业说了算”。

清醒认识不足和短板

民盟市委会通过深入部分工业园区企业调研,认为,我市在优化营商环境方面仍存在一些不足和短板,亟需改进。

一是涉企检查与调研过于频繁。部分企业反映,这几年经济下行压力大,企业经营困难,但面临各种检查和调研没有减少而呈增加趋势,导致企业负担较重。例如,某开发区内的企业反映,同一事项检查不止一次,没有形成一次告之、一次办结;部分企业反映生产最繁忙的月初,经常有多个部门进行检查或调研,有时一天内需接待2-3次,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企业的正常生产运营。

二是服务效能有待提高。企业办理事项在涉及政府多个部门时,往往需要多次反映问题。但由于部门职责分散,没有形成合力,问题难以解决。此外,由于缺乏有效的督促机制,导致问题解决时限不确定,甚至出现长期拖延或者既无答复也未解决情况的情况。如某企业反映供电供水问题,虽已多次向相关部门反映,但问题难以得到及时解决。如某企业反映受经济下行压力影响,企业流动资金不能及时匹配,出现短期逾期还款,金融部门缺乏融通办法,全额还款后信用恢复不及时。

三是执法包容性不足。涉企如安全、环保、市场监管、税务、司法等行政执法检查缺乏优化、集成、柔性。相关部门一把手都能高度重视,但到了具体执行层面就出现“中梗阻”现象,具体负责干部在执行时粗犷、简单化,没有就事论事,存在吹毛求疵、扩大范围、穷尽一切现象,有些处罚出现从严从高现象,与“首违不罚”“轻微免罚”包容审慎原则差距较大。

多方呵护,让企业安心生产经营

营商环境是经营主体生存发展的土壤。优化营商环境是培育和激发市场活力、增强发展内生动力的关键之举,对于以高质量发展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具有重大意义。如何抓好抓实“营商环境提升年”活动,民盟市委会建议:一是加强领导统筹。针对多头执法、重复检查、频繁调研、监管碎片化等长期困扰企业生产经营的现实“痛点”,建议成立营商环境建设督查办,办公室设在市发改部门,统筹管理涉企执法、检查、调研、参会等活动,建立统一的信息收集和汇总机制。同时要建立营商环境建设督查反馈机制,形成“有求必应”、“无事不扰”,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

民盟市委会认为,良好的营商环境,一定是服务效率高的环境。为此建议一是打开政企直面沟通渠道,每季度由市委、市政府领导与企业面对面座谈,听取意见并纳入督办清单,确保“事事有回音”。同时畅通部门与企业交流渠道,第一时间把惠企政策及时送达企业,引入企业适配政策机制,将办理结果纳入部门绩效考核,确保惠企政策落实到位;二是由工信部门牵头,建立企业诉求问题收集、跟踪、办理平台,健全督促督办机制,打破部门壁垒,限时回应企业需求,确保问题得到及时解决。三是建立调研、检查、登记、报备平台,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除必要检查外,凡涉及企业一般性调研,各相关调研单位均应在平台上登记调研情况及企业建议诉求,以减少调研频次、提高工作效率。同时,减少企业参加座谈会的频次,尽可能采用视频会议或书面意见反馈等现代化手段,减少对企业正常经营的干扰。

民盟市委会还对规范行政执法提出了建议。建立涉企(如生态环保、安全、税务、司法、市场监管、.金融等)行政执法进园区先行与园区管委会预告通报制度。遵循包容审慎原则,探索建立涉企“柔性执法”机制,企业出现的轻微违法行为,坚持纠错为主、处罚为辅的原则,设立行政处罚缓冲期,优先采用说服教育、劝导示范、警示约谈等非强制性措施。深化包容审慎监管,依法拓展不予行政处罚事项范围,细化减轻行政处罚事项标准,完善免予行政强制事项清单。同时,进一步加大信用修复力度,对已整改完成并建立长效机制的企业,加强信用修复宣传与帮助,缩短信用修复周期,开通企业信用修复“绿色通道”,帮助企业恢复正常信贷融资。

通过建立“有求必应”“无事不扰”的营商环境优化机制,可以有效减轻企业负担,提升政府服务效率,推动我市经济高质量发展,为企业创造更加宽松、高效的营商环境,增强企业投资信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