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农村“两公”项目用地管理新模式获全省推广
本报讯(龙媒体记者 周千炜 通讯员 兰寿松)昨日,记者从市自然资源局获悉,我市农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项目用地全周期管理典型经验获省自然资源厅高度认可,并转发给全省各地学习借鉴,标志着我市在保障乡村振兴项目顺利落地、合理用地方面闯出了一条新路。
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离不开农村道路、饮水、文体等公共设施的基础保障,以及学校、卫生室等公益事业的暖心服务。然而,实践中常遇到两难:一方面乡村急需这些项目,常感慨用地紧张;另一方面,部分项目用地存在效率不高、后期管理跟不上的问题。针对这些难题,今年3月我市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农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项目管理的通知》,对农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简称农村“两公”)项目资金筹集、项目立项、初步设计、用林用地审批、施工建设、资产后期管护等方面全过程进行有益探索,做到全周期、全链条管理,细化了监管内容与监管方式。在该政策的支持保障下,实现对农村“两公”项目合理规划、科学管理和制度保障,强化土地对乡村振兴保障的基础作用,发挥农村公共基础设施及公益事业用地对乡村振兴的保障和利用功能。截至目前,我市已批准农村“两公”农用地转用项目113个,面积653亩,批准面积及个数均居全省首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