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岩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关于《龙岩市实施林长制条例(草案修改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龙岩市实施林长制条例(草案)》已经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一次审议。为进一步提高地方立法质量,现将《龙岩市实施林长制条例(草案修改稿)》全文公布,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意见和建议请于2025年5月12日前书面反馈至龙岩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或者发送电子邮件至lyrdfgw2024@163.com,联系电话:0597-2201810,传真:0597-3383026。
附件:龙岩市实施林长制条例(草案)(修改稿征求意见稿)
龙岩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25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