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西苏区的法治宣传教育及其启示


全国最早的红色法治报——《法庭日刊》

苏区法官调解民事纠纷(资料图)

张若柳

闽西是全国最早建立红色政权的地区之一,是中央苏区的重要组成部分。土地革命时期,闽西苏区进行了轰轰烈烈红色法治的探索和实践,培育形成了早期的法治机构、法律体系和司法制度。苏维埃政权建立后,闽西共产党人根据实际情况,开展了有效的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不仅传播了党的方针政策,增强群众法治观念,还推进了反帝反封建运动,争取了更多群众参与革命斗争。这些实践为当代的法治宣传教育提供了宝贵的经验。

一、闽西苏区法治宣传教育的主要内容

闽西苏区时期,中国共产党人通过多种形式、途径宣传苏维埃政府颁布的法律内容和法治精神,对闽西苏区军民进行法治宣传教育,确保法治建设工作在闽西顺利推进。闽西苏区时期颁布了一系列法律法规,涉及范围广,涵盖了选举、土地、婚姻、司法、刑事、军事、老弱病残、商事、社会管理等各个方面。法律制定后,闽西党组织和苏维埃政府运用报纸、传单、标语、漫画、民歌等丰富的形式开展法治宣传教育,起到了很好的效果。

其一,报纸出版。闽西党组织通过《法庭日刊》《裁判法庭日刊》《红旗》《红色中华》《红报》等刊物大范围宣传法律法规。尤其是1931年创办的《法庭日刊》是迄今发现的最早的红色法治报刊。其主要栏目有:判词、法庭信息、判决执行情况、军事法庭布告等。为进一步进行法治宣传,1932年又创办《裁判法庭日刊》,这些报刊被送到各级裁判机构张贴、学习,用来宣传党的法律规章、文件,成为最具有代表性的闽西苏区法治宣传刊物。再如闽西苏维埃政府创办的《红报》揭露党政干部中的腐败行为,刊登关于党政干部违法犯罪的通讯、文章等,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及时曝光、处理。曾经刊载的文章《何谓“农民意识”?》,通过浅显易懂的语言进行阐述,对提高干部的思想觉悟,增强人民的法律意识起到了很好的效果。这些报刊是中国共产党早期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重要见证。

其二,标语墙绘。除了传统的纸质媒介之外,闽西党组织和苏维埃政府还通过标语、墙绘等简明扼要的形式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比如1929年5月红四军入闽时在永定坎市裕源店墙上写下了《红军纪律歌》,就是将军纪法规以顺口溜的方式,以墙绘形式进行展示宣传。言简意赅,通俗朴素,成为早期人民军队纪律的历史记载。

其三,民歌戏剧。据《上杭县志》记载:第二次国内革命战争时期,苏区群众利用民歌开展政治宣传,创作了许多民歌,如《妇女解放歌》《救穷歌》《扩大红军歌》《工农红军到古田》《锦绣河山归工农》《封建婚姻尽推翻》《卫生运动歌》《梭镖缴到盒子枪》《千担万担送公粮》《苏区妇女学犁耙》《坚持游击唔怕饥》等等。这些民歌许多都起到了法治宣传教育的作用。比如宣传土地法政策的《工农红军到古田》中唱的:工农红军到古田,贫苦人民分到田,工农翻身得解放,扩大红军保政权。新泉也有许多宣传婚姻法中妇女解放、婚姻自由的山歌。最出名的是《妇女解放歌》:“劝我妇女们,快快觉悟起。一生被人欺,永世不自由......打破旧封建,实行新社会。”这些法治刊物、布告、漫画等让中国共产党早期的先进法治思想和文化在闽西苏区得以迅速传播。

除了这些法治宣传形式之外,闽西苏区还通过教育、公开审判等方式宣传法治。首先是学校教育。针对广大农民识字少的情况,闽西苏维埃政府开办夜校、半日学校、补习学校、识字班,推进扫盲运动,为群众了解和学习各项法律奠定了文化基础,加深了群众对法律的了解和学习,进一步提升了法治宣传教育的效果。其次是闽西苏区实行人民陪审和公审合议制度,规定审判案件必须公开,允许群众旁听。对违法分子严厉的惩罚不仅让人民真正感受法律对群众利益的保护,而且对教育群众遵守法律、支持革命起到了很好的警示作用。闽西党组织通过具体案件审理推动法治宣传,有力提升了苏区军民的法律知识,增强了法治意识。

闽西苏区法治宣传教育是在土地革命战争中发展起来的,丰富、灵活的形式符合当时的社会背景,对群众了解党的方针政策和法律规章、团结群众进行根据地运动起到了重要作用。

二、闽西苏区法治宣传教育的启示

(一)围绕党的工作,紧跟中心任务

法治的宣传教育工作在不同的历史时期有着不同的要求,但不变的是要始终围绕党的中心工作。闽西苏区时期,党的主要任务是土地革命和阶级斗争。因此,法治宣传工作围绕“争取广大群众”的目的进行,即通过法治宣传教育使民众充分了解苏维埃的政策、理解苏维埃的举措、支持苏维埃政权。

新时代的法治宣传教育应借鉴闽西苏区时期的历史经验,即始终坚持党的领导,围绕当下党的中心任务展开,引导群众紧跟党的步伐。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指出:“在法治轨道上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做到改革和法治相统一,重大改革于法有据、及时把改革成果上升为法律制度。”当前,改革进入攻坚区,涉及教育、医疗、养老、住房等多个领域,需要通过法治来规范和保障。牵涉到复杂利益格局时,法治的宣传教育则尤为重要。习近平总书记指出: “要把广大职工群众紧密团结在党的周围,为实现党的中心任务而团结奋斗。”因此,法治宣传教育必须始终围绕党的中心工作、与时俱进,积极主动阐释改革举措中涉及的法治问题,帮助群众充分了解党的中心工作和任务。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改进法治宣传教育,持续提升群众法治意识,引导广大群众“感党恩、听党话、跟党走”。

(二)坚持群众路线,增加双向互动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引导全体人民做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闽西苏区时期的法治宣传教育通过各种方式引导人民广泛参与法治实践,树立法治信仰。人民陪审制、公审合议制度等都是人民参与法治生活的真实写照,通过了解群众需求,增加群众参与,真正将法治精神融入人们意志。

立足新时代,法治宣传教育应继续坚持法治的人民性,为了群众,依靠群众,贴近群众。一是深入社区“接地气”。紧扣群众生活需要,通过法治宣传教育积极调解群众生活中的纠纷。二是深入乡村“暖人心”。针对涉农领域的法律问题,如土地流转、承包合同等,聚焦农业生产方式进行法治宣传教育,充分发挥乡村法律顾问的作用。三是深入企业“解难题”。实地了解企业和劳动者具体的法律需求,积极梳理企业经营、用工等方面的痛点、难点问题,使法治宣传充分发挥预防、教化、调解纠纷的作用。四是深入校园“护成长”。针对不同阶段不同类型的学生实行不同举措,如对中小学的校园暴力、体罚等典型问题充分释法、普法,树立青少年正确价值观;对大学生就业、择业问题,宣传五险一金、医社保等相关政策;对特殊群体进行关爱、帮扶、法律援助。

总之,法治宣传教育应真正融入群众的生产生活,倾听群众声音,宣传人民群众最关心的法治问题,才能增加群众和法治的双向互动,理解法律、运用法律,切实让法治深入人心。

(三)创新宣传方式,拓宽普法阵地

闽西苏区时期的法治宣传教育,受限于当时的社会生活环境,只能通过最通俗易懂的语言、简单浅显的标语、传播度广的民歌等方式进行,也正是这种符合时代背景的方式,才让法治宣传起到了良好的效果。

因此,在新时代应结合时代特点采取有效的措施,将先进的传媒技术与互联网结合,推进法治宣传教育。一是优化碎片信息。在地铁站、景区排队区等人流驻足的地方,通过动画、动图等对法律、政策进行简要解读,增强法治的熏陶作用。二是丰富精神生活。在现存社区舞台、乡村传统节日活动中增设法治栏目,如演绎法治小品、播放法治短剧等方式,提高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质效。三是针对短视频时代的特点,推动“指尖普法”,如打造融媒体普法直播间,定期针对不同民生问题“直播带法”,提升相关内容的渗透力,拓宽普法阵地,激发群众学法用法的热情。

(作者单位:中共龙岩市委党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