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释放数据要素价值 赋能数字龙岩高质量发展的对策建议

——“数据要素市场化改革与大数据产业发展”专题培训班咨政报告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数据是新的生产要素,是基础性资源和战略性资源,也是重要生产力。2022年12月,党中央、国务院印发《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构建数据基础制度更好发挥数据要素作用的意见》,以数据产权、流通交易、收益分配为重点提出了20条政策举措,初步搭建了我国数据基础制度的“四梁八柱”。2023年12月,国家数据局等部门发布《“数据要素×”三年行动计划(2024—2026年)》,提出发挥数据要素乘数效应,赋能经济社会发展。2023年9月,福建省数字办印发《福建省加快推进数据要素市场化改革实施方案》,提出要探索构建合规有序的数据要素市场、建设完善规范高效的数据交易场所、深化建设安全高效的公共数据分级开发体系、拓展建设多元创新的数据应用场景和建立健全弹性包容的数据要素治理机制。

为进一步提升我市党员干部数据要素素养,2024年6月24日至6月28日,中共龙岩市委组织部、龙岩市数据管理局、古田干部学院在广州中山大学联合举办“龙岩市数据要素市场化改革与大数据产业发展”专题培训班,通过系统性、专业性培训,提升了我市党员干部对数据要素的认知,加强对相关政策的理解,优化党员干部知识结构,为下一步如何利用数据要素开阔了工作思路。

一、数据要素价值发挥存在的问题

(一)机制体制相对滞后

一是管理制度不够完善。公共数据的开放与利用离不开制度的保障。福建省于2022年出台数据层面的政府规章《福建省公共数据资源开放开发管理办法(试行)》,从省级层面为规范公共数据管理,促进公共数据资源开发利用,提供制度保障。我市虽制定了《龙岩市政务数据管理办法(试行)》《龙岩市政务数据纠错办法(试行)》等制度,但是目前还未有对全市公共数据开放利用工作进行全局性、系统性的规范和谋划,从制度上进行保障。二是公共数据开放机制不健全。我市已建设政务数据汇聚共享平台,推动组织政府部门参与到公共数据共享开放中,拓展了数据主体范围和数据开放内容。但是,从社会侧的公共数据开放实际提供的情况来看,开放的数据占各单位存量数据的比例低,高价值的数据并未充分开放。

(二)公共数据应用场景不够丰富

一是我市公共数据应用主要集中在政务服务、社会保障等少数领域,而在其他如教育、医疗、文化、旅游等领域的应用相对较少。二是公共数据应用场景也表现出一定的单一性,例如:在政务服务领域,虽然实现了“一网通办”和“掌上办”,但具体的服务事项和流程仍有待进一步丰富和优化。

(三)保障公共数据利用共享的安全能力较为薄弱

我市于2019年以“运营商投资建设、政府购买服务”的模式,建成首个市级集约化政务云平台,持续将传统的政务应用迁移到云平台,提供防火墙、入侵检测与防御、日志审计、数据库审计等安全服务。但针对公共数据利用共享方面的安全屏障较为薄弱,因此,在低风险偏好和规避不确定性的理性选择下,无论是政府部门、社会组织还是公众、企业均对公共数据的开放共享采取较为保守的态度,以保证自身利益不受损害。

(四)人才力量不足

数据要素工作涉及数据价值评估、数据定价、数据确权、数据隐私保护等多种问题,囊括法律、经济、信息安全、数字化等多领域,是高度复合型工作。因此,要高质量完成该项工作,具有较高的行业进入门槛,在人才队伍建设上,每个环节都需要有专业化的团队来完成。但专业人才较为缺乏,且从业人员自身能力水平也处于学习过程中,人才队伍面临掣肘,也是我市建设数据市场、推动数据要素市场化改革中存在的问题。

二、推动数据要素赋能我市发展的对策建议

2024年1月,我市被确定为全省5个数据要素市场化改革试点之一。因此,我市可从完善数据要素基础设施和平台、制定数据要素市场化相关制度条例、创新数据要素市场化应用机制和建设数据要素市场化人才队伍等方面探索数据要素市场建设的实施框架和路径,让公共数据的价值得到充分显现。

(一)提升数据要素供给保障

一是应不断完善政务云服务能力,提供数据利用共享方面的云服务和安全保障服务,满足不同数据要素释放工作的基础需求。二是以产业园为依托,加强与电信、移动、联通等运营商的沟通,建设算力中心,提升产业园及周边区域的算力水平,满足企业、政府和科研机构对高性能计算、大数据处理等方面的需求,为各方智能化转型提供强大支撑。三是升级龙岩市公共数据汇聚共享平台。健全统一的公共数据目录管理体系和数据资源统一发布与供需对接机制,部署便捷、高效的数据资源共享发布系统,针对多源异构数据特点,强化数据资源统一治理能力,升级平台的数据质量控制体系。四是搭建公共数据开发服务门户。构建一个集供需对接、技术交流和产品展示于一体的开发利用服务门户,作为各类用户获取场景化数据建模、分析与挖掘等基础服务的统一入口,并实现数据应用单位的线上审批管理,确保数据访问安全可控,强化数据流向监控与追溯能力。

(二)制定数据要素市场化相关制度条例

一是我市需在《龙岩市政务数据管理办法(试行)》《龙岩市政务数据纠错办法(试行)》等制度的基础上,研究制定针对大数据挖掘、开发、利用以及相应领域的制度条例,做好旧有的规章制度在新技术问题上的解释和适用,并使新制定的制度条例与之相衔接和协调,注重条款的可执行性和可操作性,明确产权归属,规范数据交易行为,保障收益分配合法性,强化安全治理,为数据要素市场发展提供有力支撑。二是对公共数据进行标准化的收集和处理,建立统一的制度条例。通过标准化的处理,政府人员、公民都可以对数据进行利用,查看各个系统的数据,对数据进行分析解读,实现数据资产的价值。三是完善数据开放制度条例。组织相关政务部门编制、公布和更新数据开放目录,依托统一的公共数据资源统一开放平台,采用合规安全的数据流通方式,逐步向社会开放企业登记、交通运输、气象等数据,促进数据有效流动,充分释放数据价值。

(三)创新数据要素市场化应用机制

一是健全公共数据流通交易机制。探索公共数据价值生成机制和确权交易机制,建立健全公共数据交易规则,降低数据流通的成本以及提升数据流通的效率。充分利用《国务院关于新时代支持革命老区振兴发展的意见》《闽西革命老区高质量发展示范区建设方案》《广州市与龙岩市对口合作实施方案(2023-2027年)》等政策优势,积极培育发展我市公共数据采集、数据存储、数据加工、数据流通、数据分析、生态保障等数据要素流通的新业态,支撑公共数据实现由数据资源向数据要素的转变,为我市参与公共数据流通的多方主体起到样本示范作用。二是推动公共数据高效匹配。推进政务数据与社会数据的融合创新应用,建立社会参与政务数据开发利用互动机制。一方面鼓励福龙马集团利用公共数据研发无人驾驶城市服务机器人,扩展无人驾驶城市机器人的服务领域,另一方面推动紫金矿业探索公共数据在矿山无人化和智能化应用,解决成本高昂和工作环境恶劣等问题。三是积极引进推广行业大数据、大模型应用解决方案,开发行业应用场景。组织软件行业协会、信息协会、物联网行业协会、紫金矿业等代表性协会和龙头企业,建立重要数据开发协调沟通机制,成立数字要素市场化协同创新中心,推动大数据采集和研发应用。四是推动美团等龙岩籍互联网乡贤企业的生活交通、餐饮服务、网络信息安全等海量企业数据与我市信用服务、道路交通、城市建设、卫生健康等公共数据的融合共享,服务社会民生,赋能千行百业。

(四)建设高素质数据人才队伍

一是数据要素工作是一项复合型工作,需要法律专业、数字化专业、公共服务专业和经济专业等不同领域的人才参与其中。二是积极组织开展或参与具有品牌效应的公共数据开发利用大赛,在全社会和行业领域内积极营造支持和促进数据产业发展的良好氛围,以赛促教,以赛促学,以赛促改,以赛促建,壮大数字化人才队伍,不断提升人才队伍的专业技术水平。

(五)全力保障数据安全

一是加强技术创新应用。采用国密算法替换原有的国际密码算法,加强平台系统应用和数据的安全防护;采用隐私计算、多方安全计算、区块链、量子加密等新技术手段,发展基于模型算法、校验接口和数据产品的数据流通模式,进行数据流通过程全生命周期安全可控管理,满足“原始数据不出域、数据可用不可见、数据不可回溯”等相关要求。二是加强安全监管。构建“使用可控、可计量”的数据使用监管机制,明确授权范围,建立数据安全合规使用标准机制,细化数据处理主体的安全保护义务与责任,形成有效自律的安全合规内控系统;建立协同监管体系,形成跨部门、跨地区、跨行业的协同监管合力,对人工智能等用数场景加强算法模型监管,确保数据全流程处理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数据要素市场化改革与大数据产业发展”专题培训班咨政报告课题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