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售“山寨”品牌钻戒被判赔


一直以来,钻石被视为爱情的象征,寓意着双方爱情的永恒,以“男士一生仅能定制一枚”为品牌宣传重点的DR钻戒近些年来更是受到年轻人的青睐,但其高昂的价格也劝退了一些资金并不充裕的情侣们。一些电商企业将目光瞄准这些囊中羞涩的情侣,在平台上架售卖廉价的冒牌钻戒,不仅影响了品牌的信誉,更是侵犯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近日,连城县人民法院就审结了这样一起仿冒DR钻戒的侵害商标权纠纷案。

卡伯欧丽(深圳)珠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卡伯欧丽公司)经授权享有第14271650号、第14313430号注册商标专用权,第14271650号商标核定使用在第14类“首饰盒、戒指(首饰)”等商品上,第14313430号商标核定使用在第16类“纸板盒或纸盒”等商品上,现均处于有效期内。

经调查发现,张某在拼多多涉案网店销售一款涉案商品,链接名称为“dr仿真假钻戒婚礼道具结婚对戒新娘戒指开口可调节求婚仪式婚戒d”,券后558.91元起,已拼1.7万件。其在宣传图片上使用了卡伯欧丽公司的相关标识,并且还提供了特色的定制化的服务,包括附赠真爱协议、珠宝鉴定证书以及配套的包装礼盒。

法院经审理认为,卡伯欧丽公司经授权依法取得涉案注册商标专用权,其合法权益应受法律保护。张某网店内销售的涉案产品,名称上使用的侵权标识与涉案商标构成近似,且与涉案商标核定使用商品相同,极易使相关公众无法识别商品来源进而产生混淆或误认,构成商标性使用,其行为已侵犯涉案注册商标专用权,应承担停止侵权、赔偿损失等法律责任。遂依法判决张某赔偿卡伯欧丽公司包含合理费用在内的经济损失共计8500元。

法官说法

品牌方在设计和工艺上倾注了心血和热情,且耗费了大量时间和精力去塑造产品形象。而个别电商商家,为了谋取不正当利益,利用品牌的营销模式,在网店的商品名称、图片上等消费者易关注的地方,标注与权利人享有专有权的商标相近似的标识,并且附赠众多配套服务选项以假乱真,吸引了大量消费者的驻足和购买,这不但侵犯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也侵害了商标权利人和品牌方的正当利益。钻戒常成为见证爱情的信物,传递着爱人彼此真挚的情感和美好的回忆,同时在法律上它也属于具有人身意义的特定物。消费者在挑选购买钻戒等礼物时应审慎评估商品的价格、质量、商标真实性等,切莫贪图一时便宜,让冒牌钻戒成为爱情的“休止符”。广大经营者要秉持诚信经营原则,增强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共同营造更优营商环境。

(陈立烽 邱晗 黄晓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