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阵地管理 筑牢安全屏障

《加强市直宣传文化系统阵地日常监督管理的意见(试行)》日前下发


本报讯(融媒体记者 段勇彬)“市直宣传文化系统各单位是意识形态工作的重点部门,在日常监督管理上必须有更高的标准、更严的要求。因此,我们制定了《加强市直宣传文化系统阵地日常监督管理的意见(试行)》并下发通知,这也是我们落实《龙岩市‘聚力红土铸魂 奏响龙岩强音’行动实施方案》中关于加强阵地监管工作要求的举措之一。”7月30日,市委宣传部意识形态工作科负责人向记者介绍道。

意识形态工作是党的一项重要的工作,阵地是意识形态工作的基本依托,守住阵地是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的必然要求。《加强市直宣传文化系统阵地日常监督管理的意见(试行)》(以下简称《意见》)的实施,是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提出的“坚持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指导地位的根本制度”“完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的具体举措,将进一步压紧压实市直宣传文化系统各单位阵地管理的主体责任,共同抓好意识形态阵地建设管理。

《意见》明确了市直宣传文化单位的意识形态阵地范围、监管职能和问责情形,并提出具体要求,坚持把筑牢阵地安全意识贯穿宣传思想文化工作全过程各方面,坚决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