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年内三次酒驾被查 警惕“隔夜酒”风险


近日,龙岩高速交警支队一大队民警在厦蓉高速龙岩西收费站查获一起酒驾事件。驾驶员张某在接受呼气酒精测试时,结果显示其血液中酒精含量为33mg/100mL,已达到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标准。令人震惊的是,这已是张某十年内第三次因酒驾被查。

在现场,张某最初否认饮过酒,声称只是服用了洋参丸以提神。然而,面对测试结果,他最终承认前一天晚上与朋友聚餐时饮用了白酒。张某以为经过一夜晚和一个上午的休息,体内酒精已经代谢完毕,因此心存侥幸地选择了驾车回家。民警进一步检查发现,张某在2014年和2016年分别因酒驾和醉驾被查处。此次,他仅凭个人感觉判断酒精已消化,再次冒险驾驶。针对这一行为,民警对张某采取相应处罚:行政拘留7日,罚款1000元,并吊销其机动车驾驶证。

民警提示,饮酒后人醒并不等同于“酒醒”。酒精在人体内的代谢需要时间,不同种类的酒类和酒精含量会影响代谢时间,同时个人体质也是一个重要因素。因此,交警提醒广大驾驶员,饮酒后至少要间隔24小时再驾车,以避免因“隔夜酒”或“隔顿酒”而导致的酒驾甚至醉驾风险。 (通讯员 姜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