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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平设县时间考
■邹文清 陈汉强
漳平设县于哪一年,历来国史和省、府(州)、县志等文献纪录纷纭。近期,我们找到了一种权威文献,不但漳平设县于哪一年,甚至哪月哪日,也能因之得到精准确定。
有关漳平设县年份的不同记载有:
成化四年戊子(1468)说
明弘治二年(1489)《八闽通志》卷一《建置沿革》载:
漳平县,本龙溪县地。国朝成化三年,龙岩县民林廷琥等,以其地所辖居仁、聚贤、感化、和睦、永福五里,去县远且险,请别置一县,以控制之。明年,遂析置漳平县。
按:漳平县,本龙岩县地,非龙溪县地。随后,明正德八年(1513)《大明漳州府志》卷一《郡县志》、明嘉靖三十七年(1558)《龙岩县志》卷一《建置》、清乾隆二年(1737)《福建通志》卷二《建置》,均同此说。
成化六年庚寅(1470)说
明正德十年(1515),户部员外郎吴仕典《漳平县筑城记》载:漳郡,据全闽之胜,以控岭表。逮我皇明成化六载,始辟漳平为郡属邑。
同在正德十年,刑部主事戴时宗《开建漳平县治记》载:漳平,本龙岩所辖之地,去旧治有三百余里者。众恃远僻习顽,国赋民租,逋负者众,公私患之。岁成化己丑,岩之父老苏元辈,白于通守李侯玹,直割居仁、感化、和睦、聚贤、永福五里之远者,另立一县以治之。转白诸司,以请于宪庙,制曰: “可”。下其事于福建巡按、藩臬诸重臣核之。被命者往相居仁之小菁,山水环踞,川陆可通,县治宜其中。具以复,于是匾其县曰“漳平”。
吴仕典,漳州府漳浦县人(一说龙溪县人),正德三年(1508)进士,初任户部员外郎。其文记漳平知县徐凤岐于正德九年(1514)、十年(1515)修筑县城事,说“成化六载,始辟漳平为郡属邑”。戴时宗,漳州府长泰县人。正德九年(1514)进士,初授刑部主事。其文记漳平第一任知县陈栗开建漳平县城之功,说成化五年己丑(1469),龙岩父老苏元等人,报告漳州府通判李玹,请求另立一县。上报朝廷,明宪宗制曰“可以”。最终,选定居仁里小菁为漳平县城。漳平第一任知县南昌举人陈栗,于成化七年(1471)春至八年(1472)冬,建成县城。
吴仕典、戴时宗之记,均载于清康熙二十四年(1685)《漳平县志》卷八《艺文志》。随后,见于清乾隆三年(1738)《龙岩州志》、道光十年(1830)《漳平县志》、道光十五年(1835)《龙岩州志》、民国二十四年(1935)《漳平县志》的《艺文志》。
清乾隆年间修成的《明史》之《地理六·福建·漳州府》、民国三十四年(1945)《龙岩县志》卷一《大事志》,也均认为漳平置县于明成化六年。
成化七年辛卯(1471)说
明嘉靖二十七年(1548)《漳平县志》卷一《沿革·开设》载:漳平,故漳州府所辖地,自唐宋皆龙岩县土。成化七年辛卯,议以地广难治,民用梗化,始析县,割居仁、聚贤、感化、和睦、永福五里隶焉。
嘉靖《漳平县志》是漳平设县后第一部县志,由漳平设县后第一位进士曾汝檀主纂,对后世影响很大。“成化七年立县”说,遂为后世普遍采信。
明万历四十一年(1613)《漳州府志》卷一《建置沿革》、万历四十四年(1616)何乔远《闽书》卷二十九《方域志》、清康熙二十四年(1685)《漳平县志》卷一《肇建》、康熙三十一年(1692)顾祖禹《读史方舆纪要》卷九十九《福建五》、康熙五十四年(1715)《漳州府志》卷一《建置》、乾隆三年(1738)《龙岩州志》卷一《建置》、乾隆九年(1743)《钦定〈大清一统志〉》卷三百三十七《龙岩州》、道光十年(1830)《漳平县志》卷一《肇建》、道光十五年(1835)《龙岩州志》卷一《建置》,民国二十四年(1935)《漳平县志》卷一《肇建》,此十部国、省、府(州)、县志,均认为漳平置县于明成化七年。
不同年份并存说
清道光十九年(1839)《闽中沿革表》卷五,于漳平立县年份,分别引载明《八闽通志》“成化三年说”、《闽书》“成化七年说”、清《明史·地理志》“成化六年说”,三说并存。
清同治十年(1871)《重纂福建通志》卷三《沿革》,分别引载《明史》“成化六年”说、《闽书》“成化七年”说。
各事分年说
1995年《漳平县志》卷一《政区》,分“请设新县”“王朝批准”“设署理事”记事,载:龙岩县民林廷琥等人于成化三年(1467)以九龙乡距州县绵远而峻阻,赋税不供,民用梗化为由,请设新县加以控制。明王朝于明成化六年批准从龙岩县九龙乡划出居仁、聚贤、感化、和睦、永福5里设县。《读史方舆纪要》载:“县居漳上游,千山中地稍平衍,因曰漳平”。次年(1471),首任知县陈栗到任,设署理事,漳平县正式建立。
上引志书共20部,记录纷纭。“四年”“六年”“七年”三说,应各有逻辑或信息源。“四年”说,可能依据的是“三年民请,四年批准”的常规逻辑。“七年说”,应当依据是第一任知县到任、开置县治的事实。
那么,漳平究竟立县于哪一年呢?
最权威之记
《明宪宗实录》卷八十一载:成化六年秋七月,丁丑朔......丁酉,开设福建漳平县。先是巡视都御史滕昭等奏:“龙岩县去漳州府治四百里,与汀州之上杭县接境。山岭崎岖,民性顽梗,官府有所追徵勾摄,公肆旅拒。盖以乡落居民,去县治甚远,难以控制。乞分县之居仁等五里,及割上杭县民之去县治远,而与其地相近者,别为一县。于地名小青坂立县治,就将旧县原辖巡检司,在其境者属焉。”从之。
实录,是当朝皇帝的大事日记。皇帝批准的日期,显然就是漳平设县的日期,是最权威、无可置疑之记。
原来,漳平立县于明成化六年(1470)农历七月二十一日。该年七月朔日(初一)是干支“丁丑”,故“丁酉”即七月二十一日。龙岩县、漳州府、福建布政使司等于龙岩“另立一县”的奏疏,最终由福建巡抚滕昭上奏朝廷,明宪宗于成化六年七月二十一日批准“开设福建漳平县”。
滕昭(1421—1480),明河南汝州(今河南平顶山汝州市)人,正统六年(1441)举人,官至兵部左侍郎。成化二年(1466),进都察院右副都御史。成化五年(1469),巡按福建。
故结论是:漳平立县于明成化六年农历七月二十一日,即公元1470年8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