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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网络反不正当竞争暂行规定》
“好评返现”违法 商家将受重罚
经常网购的市民应该不陌生,每次拆开快递包裹后,里面除了购买的商品以外,往往还会附上一张小卡片,上面印有诸如“带图10字以上,点亮5星,赠送感谢金×元”的字样。
近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网络反不正当竞争暂行规定》,要求经营者不得编造用户评价,不得以返现、红包、卡券等方式利诱用户作出指定好评、点赞、定向投票等互动行为。记者调查发现,有的商家为了不触犯这一新规,已经开始将以往的“返现卡”改为“感谢卡”,将“好评”字样改为“建议”。在某些电商平台,用户甚至还能购买到定制的“感谢卡”。
专家认为,“好评返现”这种营销策略的本质是商家通过提供现金或红包等形式的激励,来诱导消费者给出正面评价。虽然短期内可能会增加好评的数量,但长期来看,这种做法破坏了评价的客观性和公正性,对电商行业的健康发展不利。专家建议,消费者在网购过程中应保持警惕,避免受到“好评返现”等诱导行为的影响。此外,平台需要建立一套有效的监管机制,利用大数据和人工智能技术来识别和打击“好评返现”行为。
律师认为,“好评返现”行为会扰乱市场竞争秩序,导致商品或服务评价的真实性受损,进而影响市场的公平性和有序竞争。“消费者在网购时往往依赖于其他消费者的评价,‘好评返现’会造成消费者对商品信息的误判,从而损害消费者的利益。”《网络反不正当竞争暂行规定》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进一步完善的。“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第20条,经营者对其商品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或者通过组织虚假交易等方式帮助其他经营者进行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的,由监督检查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二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一百万元以上二百万元以下罚款,可以吊销营业执照。”此外,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经营者对商品或者服务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的,也应当根据法律法规规定接受行政处罚。 (来源央广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