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行遭遇旅行社强制消费行为,如何维权?


【问】黄女士:我前段时间报了个2天1夜的平潭岛旅行团,到了后导游以低价团为由强制我们进店消费,不买东西就辱骂,后面大家都花了大几百消费。请问遇到这种情况要怎么办?只能自认倒霉吗?

【答】张丽萍(上杭县检察院检察官):你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三十五条规定,旅行社不得以不合理的低价组织旅游活动,诱骗旅游者,并通过安排购物或者另行付费旅游项目获取回扣等不正当利益。旅行社组织、接待旅游者,不得指定具体购物场所,不得安排另行付费旅游项目。但是,经双方协商一致或者旅游者要求,且不影响其他旅游者行程安排的除外。发生违反前两款规定情形的,旅游者有权在旅游行程结束后三十日内,要求旅行社为其办理退货并先行垫付退货货款,或者退还另行付费旅游项目的费用。因此,旅行社和旅游从业人员安排强制购物活动属于违法行为。出行如果遇上导游强制购物,可以通过录音、录像、拍照等方式取证,以便日后维权,也可以向当地旅游投诉受理机构、消费者权益保护协会等有关部门投诉,寻求法律援助,或者选择向法院起诉。 (通讯员 钟兰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