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续优化营商环境 有效激发市场主体活力

《2024营商环境建设年活动建设实施方案》解读


为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努力打造全国革命老区营商环境建设标杆城市,经市委、市政府研究,我市制定《2024营商环境建设年活动建设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实施方案》包括目标要求、重点任务、重点行动、工作保障等四部分内容,通过重点营造五个营商环境、实施八项重点行动,有效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全力打造能办事、好办事、办成事的“便利龙岩”,助力建设闽西革命老区高质量发展示范区。

一、目标要求

按照“沿海能做到,龙岩也要做到”要求,聚焦市场主体关切,坚持对标先进,强化问题导向,突出数智赋能,持续推进一批重点领域改革,着力解决一批关键环节堵点难点问题,推动形成一批创新举措,切实提升企业群众获得感和满意度,全力打好“翻身仗”,确保2024年营商环境建设进入全省山区地市先进行列、7个以上指标跻身全省标杆,努力打造全国革命老区营商环境建设标杆城市。

二、重点任务

我市对标省上“四个化”要求,结合地方实际,聚焦政务服务、要素保障、市场竞争、法治建设、对外开放等关键环节和重点领域,细化具体举措,对应提出营造“五个环境”,推进我市营商环境持续优化提升。

★营造高效便捷的政务环境。通过推动高频事项集成办理、完善市政公共基础设施服务建设等重点工作,提升政务服务便利化,营造高效便捷的政务环境。

★营造供给顺畅的要素环境。通过强化用地、金融、就业、人才等重点要素服务保障,推动更多发展要素在岩集聚,切实提升企业群众获得感,营造供给顺畅的要素环境。

★营造竞争有序的市场环境。通过推进清理市场准入隐性壁垒、完善市场竞争机制等重点工作,确保企业间有序竞争,激发市场活力,营造竞争有序的市场环境。

★营造公正透明的法治环境。通过推进商业纠纷实质化解、打通商事纠纷“送达难”堵点等重点工作,为市场主体发展保驾护航,营造公正透明的法治环境。

★营造合作共赢的开放环境。通过推进贸易外汇收支便利化、优化跨境电商管理平台等重点工作,持续扩充市场外延,营造合作共赢的开放环境。

三、重点行动

《实施方案》重点聚焦2023年营商环境监测督导存在问题、满意度调查市场主体反映较为集中领域,组织开展八大专项行动,通过专项行动深化各领域改革,补齐工作短板,提高市域服务水平,切实提升企业、群众获得感和满意度。

(一)实施提高政务服务质效专项行动。

★深入推进“高效办成一件事”改革,拓展“数据最多采一次”改革成果场景应用,优化重构申请流程,完善智能预填、智能预审等服务功能,提升“智能办”服务水平。

★加强数据共享服务,完成部门自建系统提升改造,实现数据自动回填表单、数据共享、简化申报材料目标。

★在市政务服务大厅设置青年发展服务专区,提供人才服务、“一件事”套餐综合受理、惠企政策兑现、台胞台企服务等增值服务。

★在龙岩高新区(经开区)企业服务中心试点实施人才服务、政策咨询、金融服务、科技服务等增值服务。

(二)实施提高“电水气网”服务质效专项行动。

★推行“获得用水用气”营商专员帮办代办机制。

★按照“能并则并、能简则简、能优则优”原则,推动多部门电水气网事项集成办理,优化集成化接入流程。

★全面落地“五联办”(联合报装、联合踏勘、联合账单、联合缴费、联合过户),试点“六联办”(联合报装、联合踏勘、联合检验、联合账单、联合缴费、联合过户)。

★根据不同行业、产业及链主企业需求,梳理全流程服务接触点,分类完善用电业务办理指南,提供差异化服务,打造电力服务产业发展标杆。

★拓展推广“信用+水电气网”服务模式,试点开展信用办电服务,推动信用报告替代无违章证明,重塑传统的用电业务办理流程。

(三)实施提升劳动力供给服务专项行动。

★深入开展就业创业服务系列活动,推动建立“1+7+N”零工市场服务体系,解决群众就近就地灵活就业。

★深入实施“才聚龙岩”计划,推动省级高层次ABC类人才、工科类青年专业人才等认定。

★建立完善“学历证书+若干职业技能证书”制度,指导职业院校备案成立技能人才评价机构,支持有条件的企业自主开展技能人才评价。

★持续推进根治欠薪“三比一看”竞赛活动,推动符合条件的县(市、区)打造“省级标准化数字仲裁庭”。

★拓展社保卡“一卡通”在各领域的应用服务,推进“龙岩人社综合服务超市”建设,打造“15分钟人社便民服务圈”。

★推广应用“人策匹配机器人”,高频开展人社政策宣传。

★推进高校毕业生等青年群体高质量充分就业。

★持续推进企业养老保险精准扩面。

★改进劳动人事争议案件调解方式,提升调解成功率。

(四)实施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提速增效专项行动。

★压缩项目跨度时长,社会投资项目从立项到开工平均用时控制在5.5个月以内。

★完善工程建设审批与行业监管系统,探索工程项目全生命周期在线管理,推行工程建设项目全流程无纸化高效审批。

★全面实现“一张蓝图”统筹项目实施,依托“多规合一”平台加强项目规划条件和建设条件论证。

★深化规划用地“多审合一、多证合一”改革,对标准厂房建设项目,实施“带方案供应”。

★全面推行分阶段办理施工许可,推动项目尽快尽早开工。

★推进“水电气网联合报装一件事”集成办理,实现水电气网联合报装高效办理。

★优化联合验收方式,对满足使用功能的单位工程可单独开展联合验收,对符合条件的项目允许实施分期竣工验收。

★提升高频审批事项数据共享比例,坚决杜绝体外循环、线下办理。

★推进施工许可阶段审批事项“一站式”集成办理。

(五)实施提高公共服务供给专项行动。

★健全企业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分类保障机制,对符合人才政策和当地支持企业发展相关政策的按有关规定给予保障,对其他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按照当年当地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方案,参与积分入学申请。

★深化公立医院改革和县域医共体建设,优化医院服务流程,提供便利就医环境,规范诊疗服务行为,提升医疗供给水平。

★扎实开展农村妇女免费两癌检查,推动家庭医生签约服务。

★加快推进“福见康养”幸福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完成4个嵌入式养老服务机构、58个长者食堂项目建设,扩大养老服务设施供给。

★持续深化养老机构“点题整治”,全面开展养老服务设施等级评定,提升养老服务质量。

(六)实施提高园区配套服务专项行动。

★实施新一轮园区标准化提升行动,推进8家以上标准化示范园区建设。

★健全园区建设运营管理机制,完善提升商贸物流、政策要素供给、项目审批代办等功能服务。

★深化工业用地“标准地”改革,加大批而未供、闲置用地及厂房处置盘活,加强投资强度进度、税收产值等指标约束管理。

★强化园区产业链招商,完善招商图谱、重点项目和目标企业库,支持推进“飞地工业”“入园进区”,推动园区集群发展1-2个主导产业。

★在全市持续推行招商引资项目审批代办制度,打造有速度、有温度的招商服务品牌,确保每一个项目、每个问题都能得到及时有效的推进和解决。

(七)实施完善法治保障专项行动。

★推动商业纠纷实质化解在诉前,引导提供更多的风险预防、权益保护等“前置主动”型法律服务。

★探索建立商事主体法律文书送达地址承诺确认机制,疏通解决商事纠纷“送达难”堵点。

★健全商事纠纷“保调立审执破”一体化全流程实质解纷工作机制,持续开展“岩法护企”专项行动,落实行政案件“一案双书”工作机制,司法助力企业甄别经营风险。

★完善涉执商事主体善意文明执行工作制度,建立健全失信被执行商事主体信用修复工作机制。

★健全与“办理破产”审判规律更契合的办案体系,支持破产重整企业在纳税、市场监管、金融、执行等领域信用修复,搭建重整企业融资渠道,提高破产重整成功率。

★提升知识产权保护能力,构建知识产权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提高纠纷解决效率。

(八)实施强监督保权益专项行动。

★滚动实施包容审慎监管执法“四张清单”,依法拓展不予行政处罚事项范围,细化减轻行政处罚事项标准。

★建立健全裁量权基准动态调整机制,推动依法慎用少用查封、扣押、冻结等强制性措施,防止“运动式”“一刀切”执法。

★试行执法检查报备制,全面推行“综合查一次”制度,组织开展联合检查、调查,有效遏制重复多头随意执法,杜绝执法扰民扰企问题。

★深入纠治营商环境领域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开展“营商环境”领域专项监督,以有力监督保障构建亲清政商关系落到实处。

四、工作保障

为保障建设年活动高效落实、有序推进,《实施方案》明确了各专项行动分管市领导和各级各部门的工作责任、任务要求。

★各专项行动分管市领导亲自部署推进相关专项行动,对照《八大专项行动任务清单》《2023年龙岩市营商环境监测督导问题整改清单》铺排具体工作,每季度专题研究推进。

★市营商办要统筹推进活动的开展,建立成效晾晒机制,定期通报各专项行动,推动全市上下各司其职,凝聚合力。

★各县(市、区)、各牵头单位、各责任单位要加强统筹协调,细化落实具体工作举措,按时保质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市纪委监委要强化监督问效,加强督促指导,推动责任落实、任务落地。

★市委宣传部和融媒体中心要加强优化营商环境实践成效的宣传报道。

(融媒体记者 曾俊钦 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