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平法院做细做优国家湿地公园司法保护


近日,武平县法院与县检察院、湿地公园建设指挥部前往梁野文化广场、千鹭湖景区、中山镇开展以“湿地让城市更宜居”为主题的宣传活动。法院干警剖析过往案例,讲解珍稀动植物种类,为村民答疑解惑。

作为福建省唯一的跨省流域湿地公园,武平县中山河国家湿地公园总面积1529.3公顷,是众多珍稀动植物的栖息地、庇护所。武平县人民法院积极践行惩罚与修复并重的恢复性司法理念,因地制宜、因案施策,倾力守护武平的“湿”与远方。

2020年5月至8月,李某田、刘某彪等人携带捕鸟网、鸟笼等工具,多次到“千鹭湖”景区外围山场及其他山场猎捕画眉鸟。公安局民警接到报警后,前往现场查获捕画眉鸟一只和其他作案工具。武平法院经审理认为,四人违反野生动物保护和狩猎法规,破坏野生动物资源,构成非法狩猎罪,依法判处四被告人拘役三个月至四个月不等。

同时,武平法院主动延伸司法职能,通过积极发出司法建议,做好办案“后半篇文章”,努力推动“抓前端,治未病”。2021年11月,在联合巡查过程中,武平法院发现石黄峰水库存在过度捕捞造成鱼类锐减、隐蔽式网箱养殖等问题,遂向县总河长办建议发布打击非法捕捞联合公告、加强联合执法、做好增殖放流、支持公益诉讼等七项措施被采纳。

中山河国家湿地公园被批准试点建设以来,武平法院随即行动起来,开展“三建三促”工作:建机制,促联动。联合县司法局部门、总河长办出台《建立“生态司法+河长制”联动协作机制的意见》,完善派驻法官工作室、司法建议双向互动等机制建设。建网点,促治理。联合中山河国家湿地公园管理处设立湿地保护生态司法联系点,推进形成源头治理和全程治理的横向、纵向生态执法网。建基地,促修复。联合县检察院、东留镇政府、中山河湿地公园保护中心等在东留水库建设88.5亩的“补植复绿“基地。

武平法院实行“一村(居)一法官工作机制”,落实村居法官“八大员”工作职责,依托“林农法治夜校”等平台,紧扣“世界湿地日”“世界环境日”等重要时间节点,结合刑法、环境保护法、湿地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向群众宣讲湿地在维护生态平衡的重要性,形成全民参与湿地保护与修复新局面。

(通讯员 陈立烽 刘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