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平市社区矫正管理局以人为本特事特办
加急开展暂予监外执行调查评估
罪犯黄某(化名),男,漳平市居民,因犯开设赌场罪于2023年5月26日被浙江省德清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在浙江省南湖监狱服刑。2024年4月17日,黄某因突发急性肝衰竭被送入浙江省监狱中心医院治疗。因罪犯身份需要办理暂予监外执行,由户籍地漳平市社区矫正管理局对黄某进行社会调查评估。
加急调查 争取时间
4月23日凌晨1:00,浙江省南湖监狱王警官、孙警官带着公函,一路驱车,长途跋涉为罪犯黄某办理暂予监外执行相关手续,早上9:00到达漳平市司法局。漳平市社区矫正管理局了解情况后,切实践行“以人为本”的理念,根据特事特办相关规定,立即指派桂林司法所对罪犯黄某进行社会调查评估。
上午10:00,王警官、孙警官以及黄某父亲来到桂林司法所,桂林司法所接到通知即刻对罪犯黄某开展社会调查评估,对其家属、邻居、户籍所在地社区干部等人员开展走访调查,做好社会调查取证笔录,详细了解黄某的个人情况、家庭情况、社会交往情况、矫正环境等,制作评估调查表。经沟通,黄某父亲愿意作为黄某暂予监外执行期间的保证人及监护人,配合司法所工作及遵守相应法律法规,对其进行监管和帮教。
下午14:30,桂林司法所完成社会调查。与此同时,漳平市社区矫正管理局向漳平市检察院陈述该事件,并寻求相关专业意见,市检察院对其实施社区矫正表示支持。15:30,漳平市社区矫正管理局召开社区矫正评审会,同意其适用社区矫正。16:00,漳平市社区矫正管理局开出调查评估意见书,王警官等人立即向浙江省南湖监狱汇报,浙江省南湖监狱紧急召开会议,研究讨论黄某暂予监外执行的手续,确定移交方案。漳平市社区矫正管理局与浙江省南湖监狱全力以赴加速办理暂予监外执行调查评估相关手续,为黄某生命续航争取宝贵时间。
协作配合 提质提效
罪犯黄某所在医院连续两次出具病危通知书,因黄某病情危重,不具备转运条件,漳平市社区矫正管理局与浙江省南湖监狱沟通协商,黄某被批准暂予监外执行,通过远程视频方式进行交接。
晚上20:30,漳平市社区矫正管理局工作人员与浙江省南湖监狱工作人员进行视频连线,浙江省南湖监狱表示罪犯黄某暂予监外执行审批通过后,将在浙江的医院进行治疗,在浙江治疗期间,浙江省南湖监狱愿意按照社区矫正监管要求对黄某进行监管,监管期间的情况均在第一时间告知漳平市司法局。漳平市社区矫正管理局在经过家属确认后,与浙江省南湖监狱共同办理移交手续,确定黄某暂予监外执行的相关事项。
(通讯员 林栗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