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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购仅退款不退货 法官成功调解纠纷
网购商品不喜欢?退!商品有瑕疵?退!不想要了?退!“七天无理由退货”规则为消费者带来便利,保护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但是,也有个别消费者利用平台规则漏洞,恶意申请仅退款却不退货,借此薅商家“羊毛”。
近日,武平县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一起网络购物纠纷案件,保护了经营者的合法权益。
2023年11月,买家刘某在某网络平台下单了一个生日蛋糕,并要求晚于平台显示的送达时间送到家里。商家按约定时间送达后,刘某在平台申请超时退款,将款项收回。随后,卖家于某多次与刘某沟通,但刘某分别以蛋糕已吃完、对蛋糕款式不满意、尺寸不对为由,拒绝退还蛋糕,也不支付货款。
双方就有关事宜未能协商一致,于某将刘某诉至法院,要求刘某赔偿经济损失及相关合理费用。
“就一个蛋糕,至于吗?而且你自己卖的东西尺寸有没有达标心里没数吗?”
一开始,刘某不以为然,认为一个蛋糕而已,没必要上纲上线。电话那头,商家听到这番话气不打一处来。
“如果你认为蛋糕尺寸不对,可以退回来,像你这样退款不退货,我这生意还怎么做?”
承办法官耐心向刘某讲解网络平台消费规则及相关法律法规,指出刘某的行为不仅不符合平台保护消费者权益的初衷,也违背了民法典公平、诚信的原则。作为消费者应诚实守信、理性消费。按照实际情况选择退款退货方式,不能抱有贪便宜的想法,小心触碰法律红线吃大亏。
通过一番释法说理,刘某意识到了自己的错误行为,同意赔偿商家经济损失及相关合理费用1000元。
法官提醒:
网络并非法外之地,不管是买家还是卖家,都应遵守市场交易规则,坚守诚实信用的良好风尚,“退款不退货”不仅是不诚信的行为,还可能涉嫌非法占有他人财物,作为消费者千万莫因“薅羊毛”、贪小便宜触碰法律红线,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陈立烽 李清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