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按规定登记承租人信息房东被查处
房东在出租自己的房子时,必须实名登记并报送租客信息,否则将受到法律的惩处。12月15日,龙岩市公安局新罗分局查处3起不按规定登记承租人信息案,房东分别受到罚款200元的行政处罚。
12月10日16时许,新罗分局曹溪派出所民警在月山村处理一起居民纠纷时,对该房东例行开展出租房屋登记情况检查,发现一房东许某未按规定登记承租人王某的身份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七条之规定,该所民警依法对许某作出行政罚款200元的处罚。同日,该所为做细基层基础工作,层层压实责任,做到外来人员来有登记、走有注销,底数清、情况明、管得住,不定期出动警力对辖区出租房屋进行清查,还查处了另外2名不按规定登记承租人信息的房东,并对其作出罚款200元的行政处罚。(通讯员 张春波 李怡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