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杭县人民检察院获评“全国模范检察院”


本报讯(通讯员 钟兰香)12月20日,在全国检察机关第十次“双先”表彰会上,上杭县人民检察院被授予“全国模范检察院”荣誉称号。

据悉,近五年来,上杭县检察院根植红色热土,依托全国综合竞争力百强县基础,念好“红绿蓝”三字诀,推动检察工作行稳致远。念好“红”字诀,实施“赓续红”·红色基因的检察传承工程,建成“红色检察基因传承教育基地”,开展红色文化遗存、中央红色交通线保护专项法律监督,助力修复受损文化遗存34处。念好“绿”字诀,与紫金山金铜矿开展检企合作,助力矿山生态修复治理,建成全国首个“生态修复治理检察示范基地”,首创“专业化监督+恢复性司法+社会化治理”三位一体生态检察模式,上升为全省、全国经验。督促整治环境案入选最高检指导性案例实务指引。念好“蓝”字诀,以检察蓝护航经济社会发展,推动涉麻制毒、电信网络诈骗、非法出入境等区域突出问题得到有效治理,起诉公安部挂牌督办的专案,帮助追赃挽损近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