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启动工程项目招投标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


本报讯(通讯员 廖志添)为优化营商环境,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等11部委印发的《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等关于开展工程建设招标投标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的通知》和福建省发改委印发的《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9部门关于印发福建省工程建设招标投标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日前,我市启动工程项目招投标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

专项治理工作由发改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共同推进,专项治理工作范围为2023年1月1日以来启动实施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专项治理工作的内容覆盖所有制歧视、地方保护等不合理限制以及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违法招标投标活动、招标投标交易服务供给不足、监管执法机制存在明显短板。

本次专项治理工作至11月30日结束,工作步骤分为安排部署、扎实推进、压实责任、总结报告,重点做好开展项目抽查核查、及时依法处置问题、健全长效机制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