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行发文:
鼓励数据高效流通和创新应用
中国人民银行7月24日发布《中国人民银行业务领域数据安全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下称《办法》),以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有关要求,加强中国人民银行业务领域数据安全管理。《办法》提出,鼓励数据处理者在保障安全合规前提下,积极促进数据高效流通和创新应用。
《办法》主要包括五方面内容:规范数据分类分级要求;提出数据安全保护总体要求;压实数据处理活动全流程安全合规底线;细化风险监测、评估审计、事件处置等合规要求;明确中国人民银行及其分支机构可对数据处理者数据安全保护义务落实情况开展执法检查,以及数据处理者违反规定时对应的法律责任。
为促进数据开发利用,《办法》提出,鼓励数据处理者在保障安全合规前提下,积极促进数据高效流通和创新应用,并提出较敏感数据项加工后无法识别至特定个人、组织时,可降低敏感性层级,更好促进数据依法合规开发利用。《办法》约束的数据处理活动包括:货币政策业务、跨境人民币业务、银行间各类市场交易业务、金融业综合统计业务、支付清算业务、货币管理和数字人民币业务、经理国库业务、征信业务、反洗钱业务等领域的数据处理活动。
(据新华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