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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孩”政策全面实施,市政协委员建议——
扩大托育资源供给 完善托幼服务体系
□ 融媒体记者 刘菲菲 刘玉荣 通讯员 赖文光
随着“三孩”政策的全面实施,孩子的照料和入托问题就已成为社会关注的热点。目前,缺乏普遍的公共托幼服务、高额的养育成本等问题,导致“不敢生”“生不起”“想生不敢生”成了不少家庭遭遇的共同“尴尬”。托幼机构少、收费高,生育后孩子进托幼所、幼儿园成为目前很多家庭的难题。
质量参差不齐 普惠性待提高
4月3日至4日,记者随机采访了部分市民,她们表示,目前一些条件较好的托幼机构收费较高,收费在每个月1500至3000元不等,使很多普通收入家庭难以承受。且全市的幼儿园主要为3至6岁儿童提供托幼和教育类服务,缺乏针对0至3岁幼儿的社会化接管和一个完整的养育体系。
九三学社龙岩市委员会在提案《关于完善中心城区托幼服务体系 助力三孩生育政策落地的建议》中提到,近年来,龙岩中心城区“入园难”的问题得到了有效缓解,但“入好园难”的问题仍存在。0—3岁婴幼儿照护服务主要以家庭为主,特别是托幼机构质量参差不齐,难以成为家长放心可托的有效资源。
同时,龙岩中心城区现有的托幼机构主要以民办为主,价格相对较高。经调查表明,新罗区有3岁以下婴幼儿(不含3岁)2.12万人左右,3岁以下托幼机构大部分为民办幼儿园里的托幼班,主要是各民办幼儿园为了满足3岁以下婴幼儿的入托需求,而在园内设立的“小小班”。因此,目前龙岩中心城区托幼服务体系存在托幼教育服务质量参差不齐,托幼教育普惠性亟待提高等问题。
早规划布局 扩大资源供给
为加快促进中心城区普惠性、有质量的托幼教育体系建设,提升托幼服务供给水平与质量,市政协委员建议: 强化顶层设计,及早规划布局。对未来龙岩中心城区人口数量、结构和分布情况等进行研判,测算新增人口对托幼教育的需求总量;在此基础上,对托幼机构的层次、数量、布局等统筹谋划,特别是在人口集中地区、城乡接合部等重点区域要着力补齐托幼教育服务资源的短板。坚持市级牵头、市区共同推动的原则,统筹各部门力量做好托幼资源规划与布局,切实把普惠性托育机构建设纳入城乡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设施统一规划,与我市国民经济社会发展规划、教育发展规划等统筹协调,着力构建“覆盖城乡、布局合理、就近就便、托幼一体化”的普惠性托幼教育资源体系。
开拓办托思路,扩大资源供给。依托社区现有场所和设施,鼓励和支持将托幼服务纳入民生实事和社区综合服务范畴;要求新建小区同步规划、配套建设托幼机构,推动托幼服务需求就地就近解决。鼓励支持公办、民办、企业自办等多种方式参与举办普惠性托育机构,加强多种性质的普惠性托育资源供给。充分发动与支持国有企业、高校、机关、集体等积极举办普惠性托幼机构,利用单位自有场地单独举办或联合举办,并通过土地划拨与优惠、税费减免、租金补助、教师培训、综合奖补等多种方式予以支持,以调动国有企事业单位、机关和集体等举办普惠性托幼机构的积极性,充分释放潜在的托幼资源供给潜能,展现就近就便、价格优惠、质量优良和安全放心等办托优势。
注重队伍建设,夯实服务基础。大力推动教师、保育员、保健员等专业人员队伍建设,夯实优质托幼服务人才基础。需以高质量、专业化的托幼人才助推托幼服务的高质量。第一,要对接职业院校培养,鼓励闽大、技师学院等职业院校设立相关专业,培养各类托幼人才。第二,要建立保障制度,应为各类托幼人才的专业化提供制度保障,建立起对各类托幼人员的资质条件、准入标准、考核评价标准和培训制度等政策体系,建立健全各类托幼人员的专业技术职称系列,建立和完善各类托幼人员的薪酬、社保等待遇保障政策制度,鼓励并支持广大托幼从业人员用心、用情、提供有质量的托幼教育服务,保障儿童身心健康成长和广大家长安心放心就业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