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平一起假冒注册商标案宣判


原价几百上千的名牌运动鞋只卖七八十元?所谓的“品牌折扣”你以为是你占了大便宜,其实真相是这样的!

日前,武平县检察院依法对一起涉嫌假冒注册商标罪案提起公诉,经审理,被告人林某攀、徐某、郑某兴等14人被武平县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至有期徒刑三年二个月不等刑期,并处罚金三万元至五百万元不等罚金,没收违法所得。

经查,为获取非法利益,被告人林某攀、徐某等人与被告人郑某兴合伙经营加工厂,并组织人员在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的情况下,生产假冒“阿迪达斯”“彪马”“耐克”等注册商标运动鞋销往境外。2020年四五月至2022年1月11日,被告人林某攀、徐某、郑某兴等人共加工生产假冒注册商标运动鞋累计62万余双,非法经营数额累计3300万余元。

武平县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林某攀、徐某等14人的行为均构成假冒注册商标罪。公诉机关指控罪名成立,根据各被告人的犯罪情节、悔罪表现及对社会的危害程度,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通讯员 谢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