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岩市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关于龙岩市2022年预算执行情况与2023年预算草案的审查结果报告

(2023年1月4日龙岩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主席团第二次会议通过)


龙岩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龙岩市人大财经委主任委员 陈泽亮

龙岩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审查了市政府提出的《关于龙岩市2022年预算执行情况与2023年预算草案的报告》和2023年预算草案。会前,市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以下简称财经委)对预算报告和预算草案进行了初步审查,市政府根据初步审查意见对预算报告作了修改。在此基础上,根据各代表团的审查意见,财经委作了进一步审查。现将审查结果报告如下:

一、关于2022年预算执行情况

财经委认为,2022年,面对疫情冲击和经济下行压力,市政府及其财政等部门在市委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工作要求,认真执行市六届人大一次会议有关决议,按照“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重要要求,提升积极的财政政策效能,抓好稳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落实,促进经济发展稳中有进,预算执行总体平稳。据快报统计,2022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356.3亿元,同口径增长8.1%,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65.5亿元,同口径增长5.5%。同时也要看到,预算执行和财政管理中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主要是:受新冠疫情和经济下行因素叠加影响,财政增收比较困难;政策性刚性支出不断增加,基层“三保”支出压力较大;政府债务仍处于还本付息高峰期,债务风险防控还需进一步强化;绩效评价结果运用不够充分,预算执行刚性约束还需进一步增强。这些问题要予以高度重视,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

二、关于2023年预算草案

财经委认为,市政府提出的2023年预算草案,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中央、省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市委六届五次全会部署要求,围绕打好五张牌,推动闽西革命老区高质量发展示范区建设,发挥积极的财政政策作用。预算安排体现统筹兼顾、有保有压、突出重点,对预算财力一些不确定性因素作了认真分析,预算收支安排基本协调匹配,符合年度经济社会发展目标要求,符合预算法规定,总体可行。财经委建议,批准市政府提出的《关于龙岩市2022年预算执行情况与2023年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2023年市级预算草案。

三、关于做好2023年预算执行和财政工作的建议

(一)着力构建现代化产业体系,增强财政增收质量和后劲。进一步加大税源培植力度,着力点放在实体经济上,推动构建区域特色现代化产业体系,重点支持“2+4”工业产业发展壮大。大力支持创新驱动发展,建立健全多元化创新投入机制,鼓励企业加大科技投入,推动产业优化升级。进一步增强财政政策的针对性有效性,加强各类政策协调配合,推动主导产业提质增效、战略性新兴产业倍增发展,提升产业链供应链稳定性和竞争力。深化和创新“一企一策”、运用产业基金、投融资等机制体制,引导撬动社会资本扩投资、促消费。抢抓国家支持闽西革命老区高质量发展示范区建设等重大机遇,加强政策对接,深化对口合作,争取更多政策、项目落地实施,积极培育经济新增长点。

(二)强化预算管理,增强民生和重点领域财力保障。严格执行人大批准的预算,强化预算刚性约束,严格控制预算调整。进一步落实政府过紧日子的要求,坚决压减一般性支出,加强财政资源统筹,大力优化支出结构,支持教育、医疗卫生、基本民生等重点领域。全面实施零基预算改革,深化预算绩效管理,坚决压减低效支出、取消无效支出。加强土地出让收入征收和使用管理,加大统筹力度,支持乡村振兴。密切关注省以下财政体制改革,及时跟进相关工作,确保基层财政平稳运行,兜牢兜实“三保”底线。

(三)树牢风险防控机制,增强财政可持续和抗风险能力。按照“积极的财政政策要加力提效,注重精准、更可持续”要求,把保障财政可持续摆在更加突出位置,加强财政承受能力评估,平衡好促发展与防风险的关系。健全债务风险防控长效机制,完善风险处置预案,确保债务风险控制在可控范围。做细做实专项债项目申报,加强债券资金管理,做好债券资金安排与项目建设的有效衔接,着力提高债券资金使用效益。积极稳妥化解存量隐性债务,坚决遏制新增隐性债务,进一步强化化债主体责任,确保政府性债务化债目标落到实处。

(四)加强各类监督协同联动,增强监督合力和实效。加强重大政策措施落实和重点项目、国有资产管理情况以及政府性债务风险等审计监督,健全审计查出问题整改长效机制,加大整改结果公开力度,提高整改质量和效率。大力加强财会监督,深化财政与审计部门分工协作,建立健全联动工作机制,强化审计结果、绩效评价结果运用和追责问责机制。进一步突出监督重点,加强审计监督、财会监督与人大监督、纪检监察等各类监督贯通协调,形成监督合力,提升监督效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