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证监会、香港证监会:

原则同意进一步扩大股票互联互通标的范围


据证监会网站消息,为进一步深化内地与香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促进两地资本市场共同发展,中国证监会、香港证监会发布联合公告,原则同意两地交易所进一步扩大股票互联互通标的范围。

公告称,中国证监会前期已宣布将会同港方扩大互联互通股票标的,推动将符合条件的在港主要上市外国公司和更多沪深上市公司股票纳入标的范围。在两地证监会共同支持和推动下,近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就扩大股票互联互通标的范围整体方案达成共识。

两地交易所及登记结算机构将调整完善相关业务规则,积极推进技术系统开发及测试、投资者教育等各项准备工作。在相关交易结算规则和系统准备完成、获得所有相关的监管批准、市场参与者充分调整其业务和技术系统后,上述扩大方案方可正式实施。从本联合公告发布之日起至上述方案正式实施,需要3个月左右准备时间,正式实施时间将由交易所另行通知。 (人民网 记者 王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