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议意见抓到底 人大监督见实效
——武平县人大常委会监督审议意见落实的生动实践
□ 融媒体记者 王尚华 通讯员 王永丰 李良英
审议意见,是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听取和审议“一府一委两院”工作报告时所发表意见、建议的高度概括,具有代表性、权威性和约束力。
审议意见是否落实、办理效果好不好,直接关系到人大监督工作实效。如何避免“重审轻落”“长头短尾”等问题,最大限度发挥审议意见的效力,这是武平县人大常委会一直以来思考和探索实践的课题。12月15日,武平县人大常委会相关工作人员向记者系统介绍了他们的实践成果。
为了有效发挥审议意见在推进“一府一委两院”工作中的重要作用,增强人大监督权威,2020年8月,武平县人大常委会根据《监督法》有关规定,对原先制订出台的相关办法进行整合优化,重新研究制订了《武平县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研究处理、跟踪监督和评估测评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形成了审议意见交办、研究处理、跟踪监督、评估测评、结果运用为一体的落地转化机制。
《办法》对审议意见研究处理、跟踪监督、评估和测评作了明确的规定,特别是把满意度测评和评估纳入《办法》内容,进一步增强了监督的刚性。评估内容主要包括执行相关法规情况、社会效果、工作及时性、处理情况、综合评价五个方面,测评结果分为满意、基本满意、不满意三个等次。测评结果为不满意的,将责成报告机关重新办理并进行“二次评估和测评”。
“相比之前单一的书面报告,现在有了评估和满意度测评,审议意见办理效果明显不同了,部门单位的重视程度有了很大提高,工作力度也加大了。我们履职责任感更强了,积极性也更高了。这不仅仅是监督形式的小改进,更是增强监督实效的大进步!”武平县人大常委会委员兰加庚说道。
这一新机制也给相关部门单位带来了不小的“震动”。“县人大常委会实行的审议意见落地转化一体化机制,给我们传导了更大压力。评估时,对我们落实审议意见进行全面检查;测评时,无异于一场随堂测试。这些都进一步增强了我们办理审议意见的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一位县政府组成部门负责人深有感触地说。
实行审议意见研究处理、跟踪监督和评估测评是武平县人大常委会多年来强化审议意见转化的辛勤探索和重要举措,标志着人大监督工作从程序性监督向实质性监督又迈出了坚实的一步,体现了其对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盯住不放的“韧劲”和一抓到底的“硬气”。
据了解,《办法》出台后,武平县人大常委会先后对食品安全、平川河水质提升、城乡供水一体化等22项审议意见的研究处理情况进行了跟踪监督和评估测评,相关情况及时书面函告县政府,促成了《武平县促进企业复工稳产增产八条措施》《关于减轻中小学教师负担进一步营造教育教学良好环境的通知》《关于实施进一步促进教育提质发展十条措施的通知》等政策的出台,有力助推了武平县经济社会和民主法治各项事业的稳步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