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签订劳动合同, 怎么确认劳动关系?
【问】刘先生:我于2021年4月起由某机砖厂招用,被安排在入窖岗位工作,从事机砖的入窖工作。工资每月15日发放,每月工资约4000元。2021年12月,我在上班途中发生了交通事故。我要求机砖厂赔偿未果,想去申请仲裁,但是没有劳动合同,能成功吗?
【答】袁其锋(上杭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刘先生,你好!根据《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劳社部发[2005]12号)第一条和第二条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未订立劳动合同,但同时具备下列情形的,劳动关系成立。(一)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二)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三)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的业务组成部分。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一)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二)用人单位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三)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四)考勤记录;(五)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你虽然没有与机砖厂签订合同,但符合上述条件,还是能确定劳动关系的,仲裁委应该会支持你的申请。 (通讯员 张丽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