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温下工作中暑算工伤吗?


“我在城区一个工地上班,前不久,一个高温天我在工作中中暑了,不知道像这么大热天在工地上干活发生的中暑,能不能认定为工伤?”近日,市民曹女士致电本报咨询。

近段时间,全国多地高温频发,灼灼烈日下,高温作业劳动者面临巨大“烤”验,极易引发中暑,严重的可能导致热射病。那么高温作业导致中暑是否算工伤?为帮助广大劳动者维护自身权益,记者咨询相关法律专家。

龙岩中心城区一律师事务所律师黄文斌解释,首先,除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条规定外,工伤认定的前提条件一般是在法定的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其次,并非所有的中暑都可以认定为工伤。根据2012年国家几个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印发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的通知》第十九条的规定,劳动者因高温作业或者高温天气作业引起中暑,经诊断为职业病的,可以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四款规定,患职业病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因此,只有当劳动者在高温环境下工作引发职业性中暑,比如常见的职业性中暑有热衰竭、热射病等,才属于工伤,可以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综上所述,如果曹女士和工地企业确实存在劳动关系,在工作过程中发生中暑了,要先经过职业病诊断,如被诊断为职业性中暑,属于职业病,那么就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四款规定,属于工伤认定范围,可认定为工伤。

黄律师提醒,夏天露天作业和接触高温热源的劳动者,一旦中暑,一定要及时就医,不要撑到下班后再就医或吃点解暑药了事,因为在岗位上前往就医,有利于工伤举证。如果在上下班途中出现中暑,认定工伤具有一定难度。职业性中暑必须由承担职业病诊断的医疗卫生机构诊断,劳动者在病情稳定后,还应当前往具有资质的医疗卫生机构进行诊断。 (傅晓君 谢乐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