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自然资源局全力保障灾后用地需求


本报讯(融媒体记者 傅晓君 通讯员 吕洪荣 兰寿松)针对今年入汛以来遭遇持续性强降雨,导致我市农村住房倒塌损毁严重,灾后恢复重建任务艰巨的现状,市自然资源局日前出台多项举措,全力保障灾后用地需求。

该局要求,各县(市、区)自然资源局要会同农业农村、应急管理、住建、交通运输等部门,结合乡村振兴、美丽乡村、人居环境整治和村庄规划,做好重建点规划选址。要避开永久基本农田和地质复杂、地基承载力差、地势低洼不易排涝等地段,积极指导灾民建房优先利用旧宅基地、空闲地和其他未利用地。对乡镇政府所在村及周边村庄用地确实紧张的,引导建设多层公寓单元式住宅小区,实施统规统建。

该局强调,各县(市、区)自然资源局要抽调骨干力量和规划专家组成灾后规划工作小组,提供规划指导服务。组建灾后重建规划服务志愿团队,引导本地规划设计单位和专家深入灾区一线,开展灾后重建现场调研、选址论证等规划服务。

该局明确,对灾后重建的城镇或农村居民的用地、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用地、产业项目用地选址应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优先安排用地计划指标,保障灾后重建项目用地需求。对灾后重建急需使用土地的,可以先行使用土地。其中属于临时用地的,灾后应当恢复原状并交还原土地使用者使用,不再办理用地审批手续;属于永久性建设用地的,允许在灾情结束后6个月内依法依规完善用地手续。灾后重建项目允许边建设边报批,属农村个人建房,涉及农用地转用的,报县级人民政府审批,新增建设用地指标由自然资源部在年度土地利用计划中单列安排专项保障;其他灾后重建项目,涉及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的,在报批时单独组卷,参照重要民生工程用地统一纳入批次上报,不受供地率、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考核,快速及时上报省自然资源厅审查。